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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卫生县城建构方案

县政卫生县城建构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三年崛起”和“高水平建设和谐生态熊猫家园”的良好环境,打响“熊猫老家•传奇”城市名片,树立良好的县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以下简称省卫)检查考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创建省卫生县城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方针,对照省卫生县城标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动员、全民动手、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县城整体卫生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创建,使我县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管理工作达到创建标准,中旬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创建省卫生县城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指标硬、任务重,需全社会积极行动。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做好近三年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向县创建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工作情况和报送相关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

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创建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应部门、单位,明确职责。同时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职责,全面组织落实创建工作。同时加强协调、检查、督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阶段

对照省卫生县城标准,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汇总整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邀请专家来我县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技术审查和预评估。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经自查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请检查验收。

(四)考核验收阶段

继续对创卫工作和相关资料逐项检查,查漏补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迎接省市爱卫会检查验收。

五、主要职责分工

县创卫办:负责创卫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督促创卫工作,收集、整理省卫检查迎检工作资料,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县政府办: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成立创建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实施方案。

县委宣传部、县文新广局:积极宣传报道创卫工作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负责建筑工地、待建工地的监督管理,城区街道绿化、县城亮化、美化等工作;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负责环卫设施设置管理;指导监督城区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维护城区环境的整洁、卫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境监督管理、监测等工作,使相关指标达到创建标准;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全县城乡爱国卫生管理和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所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除“四害”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搞好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县委编办:负责爱卫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职业(就业经验)的健康教育培训,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取缔县城烟草广告,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车站等健康教育宣传和公共卫生工作,做好交通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管理城区交通秩序,按有关规定负责居民饲养宠物的登记和颁证,做好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城区中、小学健康教育课规范开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负责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监管工作,负责居民饲养宠物的免疫接种,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创建工作经费的筹措和落实,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县城区域的江河沿岸及河滩的综合管理,负责做好水产品监管工作及污水处理,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县旅游局:负责城区各旅游经营单位、旅游景点的创卫工作,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城区各工会组织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环节及酒类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工作,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做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

穆坪镇:负责新宝村和穆坪社区的卫生监督管理;社区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本单位和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他党政、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创卫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卫生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文新广局、县水务局抽调,负责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的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创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搞好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县电视台要设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栏进行专项宣传报道,深入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干部职工调动起来,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共创卫生县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要预算创建工作经费,加大创卫工作投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创卫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召开创卫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会议,检查前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创卫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个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联动、优质高效的创建工作体系。创卫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未完成任务影响检查达标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领导和人员为本部门的创卫领导和联络员,加强创卫工作协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