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土局科学发展观整治方案

国土局科学发展观整治方案

为了把整改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使整改工作目标更加清晰的、要求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实施更加到位,根据中共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华学办〔〕10号)文件精神及《县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特制定《县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群众权益,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是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要按照总体布局、重点推进的原则,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根据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逐步推进。既要抓突出问题的解决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又要抓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执行力的提高,既要抓当前问题的解决,又要抓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推进;既要抓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反映出来的问题,更要抓基层普遍关心和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切实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目标任务

以“坚持科学发展、依法管理国土资源”为主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扎实整改,力求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整改内容和措施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从7月1日至8月31日,共天左右结束。

(一)整改内容

1、矿山企业法律意识薄弱。无证非法开采煤矿、非煤矿山及持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2、资源利用率不高。矿山规模小,矿山布局不尽合理;为了谋取利益,有些采矿人不严格按照规划和开采方案的要求,不讲科学办矿、采矿,存在着采富弃贫现象;对共生成伴生的综合矿产没有采取综合开发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3、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不到位。由于采矿企业环境治理意识淡薄,存在着“重开采轻治理”的思想,尾矿乱堆乱放,使矿山地质环境受到破坏,同时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4、用地保障压力大。由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大部分工程项目选址多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通过规划调整,才能进行用地报批。而规划调整政策日益严格,限制条件多,加大了报批难度。同时,用地报批要件和涉及部门多,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影响了报批效率。

5、随着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加上落实留用地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操作措施未完全跟上,实施征地工作难度大,个别群众漫天要价。

6、建设占用耕地、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在执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受到多方面制约和干扰,执法难度和阻力较大。此外,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强制执行、行政处分和司法移交等重要环节衔接不够,联合查处和监督检查受到影响。

7、在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用地上存在着占用耕地行为;农村因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田丢荒弃耕也有存在。在实施开发补充耕地中,因水土流失保护设施不能短时间完善好,有时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8、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缺乏应用的耐心、诚心和感情。观念不新,遇到事情往往采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工作过程中不愿动脑筋,不想动脑筋,没有独到见解,工作缺乏创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整改措施:

1、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日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和普及对象,切实提高社会各领域、各阶层依法用矿、用地和依法维权意识。(牵头领导:林义烽;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矿管股、执法监察大队;整改期限:12月。)

2、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立足县情,优化矿山布局,改变矿山规模,着力抓好煤矿、石灰石等资源整合工作,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

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矿山企业储量台帐。(牵头领导:曾耀平;责任股室:矿管股,地质环境股;整改期限:12月。)

3、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治理。(牵头领导:芮江儒、曾耀平;责任

股室:地质环境股,矿管股;整改期限:中期。)

4、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协调的原则,以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为中心,优化用地布局,积极搞好与各种规划的衔接,做好建设用地预留区的调整、优化,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合理修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规划大纲》,做到该保的保住,该留的留住,该调的调优。(牵头领导:芮江儒;责任股室:规划股,地籍股、用地股;整改期限:中期。)

5、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全面开展执法动态巡查,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尽快建立国土资源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芮江儒、曾耀平;责任股室:执法监察大队;整改期限:10月。)

6、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继续推进土地复垦开发”的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土地整理办法》,扎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工作,充分发挥补充耕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时,及时完善水土保持设施,保护生态环境。(牵头领导:吴怀全;责任股室:土地整理中心,规划股、地籍股;整改期限:中期。)

7、抓思想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把干部队伍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在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工作举措、制度办法各个方面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能力建设,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做到懂政策,会管理,能力强。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牵头领导:林义烽;责任股室:局办公室,整改期限:12月)。

五、组织测评

一是搞好情况通报。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包括:人民群众对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的满意度。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应有本单位党员、基层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代表以及直接服务对象的代表。测评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向群众测评结果;并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股室、中心和所,要及时“补课”,限期整改。满意度测评与情况通报同步进行;

六、组织领导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阶段,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更加关注。我局一把手负总责,着力抓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股室、中心和所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掌握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保证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健康开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制定整改方案的指导,并督促各股所抓好整改方案的实施,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搞好思想动员,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

要结合实际,召开转段动员会议,总结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对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搞好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成果经验、生动典型和实际效果,切实增强舆论宣传的感召力和感染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

局领导要带头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党员和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好。通过领导和党员干部带头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推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坚持依靠群众,扩大群众参与面。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各项工作,都要注重扩大群众参与面,主动邀请本单位党员、基层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村组代表以及直接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坚持并创造性贯彻群众路线,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制定整改方案,凝聚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群策群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当前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各股所要切实把握好时间,把握好进度,处理好工学矛盾,统筹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较快发展,确保群众生活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正确处理抓好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和抓好普通党员、一般干部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