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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促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达到预期宣传教育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知识,指导公众健康饮食。

二、活动范围

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全市。

三、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健康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5日—6月15日。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4月25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筹备活动有关宣传资料等,各地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准备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5月6日至6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总结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宣传效果。

五、宣传内容

宣传食品安全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精神;宣传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宣传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宣传消费者权益、义务及其举报投诉的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六、活动形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以一年一度的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配合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开展以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组织全市食品安全各有关部门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同时分别举行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市、县(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官方微博、卫生信息网站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以及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在日报专版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通过在当地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围绕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常识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讲述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意识,强化自律意识。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借助食品安全办的平台,充分调动“一主两专三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力量,对农村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要通过农村广播、电视开展食品科普教育下乡活动,教育农民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按照卫生系统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

(二)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报至市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