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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河流水质保障方案

县域河流水质保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环保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解释》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推动生态建设,确保我县境内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推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调,提高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等11条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白家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到年底,全县12条出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出境河流水质达标。开展沿河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沿河排污饭店、畜禽养殖户,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清理河道内网箱养殖,确保水路畅通;清理沿河垃圾、作物秸秆、腐烂蔬菜等,沿岸50米内不得有生活及工业、农业垃圾堆;对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要责任到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负责辖区内“土小”污染项目清理取缔。要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取缔标准为停水停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原貌。

3、负责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城镇、村庄主要道路两旁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做到村容整洁、路面清洁,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4、负责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完成环保专项整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发现辖区内有偷倒废水等环保违法行为,立即向县公安、环保部门报告,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偷排、偷倒剧毒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5、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设1座污水处理池。

(二)县直有关部门

1、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水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实行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工作;落实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会同环保局抓好工业企业的治理整顿,提供关闭企业材料,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积极推动产业布局调整。以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对全县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整合,稳步推进企业入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治污,推动产业布局合理调整。

3、县住建局:负责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200mg/L,出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负责实施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县水利局:负责河道管理和水资源调度,制定重点河道闸坝调控和维修建设方案。督导对水面及沿岸垃圾杂物的清理,适时合理的调度水量,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加强调度与协调,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建立工作制度,做好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与协调,保证我县项目按照计划实施;推动流域建立水雨情及水情联合调度通报制度;协调会宝岭水库的优化取水调度,保障下游取水流量。加强西泇河沿线水闸调度,汛期要排涝防洪,枯水期要及时放水,最大程度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充分发挥东泇河橡胶坝工程调污作用,更换橡胶坝坝袋,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东泇河调污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泇河故道配套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提升调污能力,保障水质安全。会同有关乡镇清理河道内的网箱养殖,保障调水线路畅通。

5、县农业局:积极探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方式方法,引进示范和推广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新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大力促进秸秆等农业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生活污染;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

6、县畜牧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三超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华源肉兔养殖有限公司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治理任务。

7、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废水违法行为,维持执法秩序,对恶意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造成较大影响的环境犯罪,提前介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8、县城管局:负责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对生活垃圾集中安全处置;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河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填埋场垃圾,做好填埋场内的渗滤液处理、垃圾清运后填埋场的复绿,防止垃圾污染水域。

9、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土小”污染企业、停产治理企业、关闭企业停止动力供电,未经县政府许可,不得恢复供电。

10、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全县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企业环境监管和全县信访案件的督导和查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调度、评估。负责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按月通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加强与枣庄、邳州等周边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针对等跨界河流污染问题,制定相关河流综合整治计划,分步推进治理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年底前,完成县城区尾水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二)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建立出境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需协调事项等,书面报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方案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出境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度考核范畴,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