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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庆建党周年方案

教育局庆建党周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之即,通过举办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Ji发学生艺术兴趣和爱好,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对学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体现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丰富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艺术生活,建设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市第七中学

四、参加对象及分组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各民办学校在籍在校在读学生。

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五、内容形式

1.主题:在建党周年之即,体现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能充分反映当代青少年儿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项目:

(1)书法类:软笔、硬笔、篆刻,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儿童画、彩笔、素描、速写、工艺设计、电脑绘画(电脑绘画可寄照片,要求清晰度高,规格不得小于16开)。

(3)摄影类:彩色、黑白(规格不得小于10寸)。

六、活动时间及要求

1.所有作品可以进行简单的装裱,但一律不准装框。

2.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标签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参加组别、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指导教师。

3.2011年5月15日前将作品交组委会。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学生全员参与,要成立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并将方案报市组委会办公室,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以校为单位,通过层层开展比赛活动,将优秀作品推荐送展,并同时上报评选通报等文件资料。

4.2011年6月,市组委会对上报的艺术作品进行评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报)。

5、每件作品收取30元参赛费,由承办单位用于布展、评审等工作。

七、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

2.优秀作品奖。分组设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八、组织机构及地址

成立建党周年全市中小学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市第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