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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县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从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战略部署,以“服务全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主线,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充分发挥县信访联席会议及各专项问题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施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化解一批信访问题,为我县创新赶超、前移进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迎接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对去年以来发生的尚未结案和未结服的信访案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集中解决一批有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的信访问题;化解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教育转化一批坚持过高无理要求、缠访闹访人员;防控一批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依法处理一批以上访为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切实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重点信访案件排查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85%以上,不断推动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三、整治范围

1、上级交办、转办案件;

2、发生的来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联名信访、重复信访;

3、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

4、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5、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四、方法步骤

全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在县信访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杜庆节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洁同志,县政府副县长杨凯同志任副组长,县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局长李清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信访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和县信访局副局长任副主任,以县信访联席办为主,抽调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办公,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等日常工作。集中整治活动从起至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县信访联席会议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有关情况于前报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排查梳理案件阶段。对列入整治范围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逐一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研究一揽子解决方案,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为集中整治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三)调处化解阶段。对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经常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户通过“三级终结”完成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报备,或利用特殊疑难化解基金解决信访问题使其结服;对无政策可落实的信访问题,承办单位尽力给予帮扶救助,信访人仍然信访又不主动申请复查的,要充分利用信访事项终结机制对其信访问题予以终结。需要进行信访事项终结的案件,底前必须完成在中央信访联席会议的备案工作;对初信初访要一次性办理到位,防止形成重信重访。

(四)总结验收阶段。县信访联席办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验收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和群众诉求解决情况,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活动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并认真研究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信访工作作为“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和“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负责人“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确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系点,包案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综合协调。活动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要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健全调处机制,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整合基层自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情、理、法兼顾的处置方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三)强化活动保障。要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紧紧围绕“事要解决”,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上,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权益诉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健全机制。要充分利用这次活动,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具有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建立健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着力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信访源头预警防范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工作督办机制以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甚至因瞒报、隐报、漏报导致矛盾激化的;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处置不当的,以及其他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意见和办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