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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工作方案

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建立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为市创卫工作做出贡献。

二、实施步骤及工作方法

为确保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分三阶段逐层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目标

抓好集镇容貌治理工程、乡村整洁工程、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力争在整治集镇、村庄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具体工作:

(1)街道整洁工程。一是清理政府大院、街巷、集贸市场、公路、公厕、公路沿线的垃圾和杂物,配备专人进行日常清扫,提高保洁水平。二是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的管理,清理广告乱涂乱画。三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占道停车。在泸宜街、商贸街画停车线,严格车辆停放秩序,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四是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建筑弃土污染等问题。五是以治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

(2)村庄清洁行动。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围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中的“清垃圾、清杂物”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沟渠中的杂物;大力推广“一池三改”建设,即: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二是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三是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

(二)深化整治阶段

1、目标

镇容镇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具体工作

(1)改造城乡环境基础工程。一是加强街道日常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力度。二是加强镇容街景整治。按照和谐、统一、美观、规范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支棚搭架、乱搭乱建,“牛皮癣”等现象,拆除乱搭乱建的棚架、不规范建筑和更换设置不当、质量低劣以及严重影响镇容的各类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户外支棚实行统一标准,保持街道整洁美观。三是加强场镇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公厕保洁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保持公厕地面、墙面整洁,便盆、门窗等设施完好,无乱刻乱画,做到厕所无蝇蛆,便池无尿碱、粪便不满溢外流。

(2)镇容镇貌整治工程。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新建40个垃圾中转坑,配置100个果皮箱,确保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彻底,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对生活垃圾的处理,逐步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方式处理;对生活污水,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处理。二是十二米横街及老街治理,维修破损路面,改迁电杆、电线,搬迁变电器。三是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四是实施集镇亮化工程。五是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就市。六是修建村镇文化体育设施,新建篮球场,便于居民健身锻炼。

(3)村庄庭院美化工程。一是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四清”中的“清污水、清污泥”工作。突出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污水乱排。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特色美化,并进行农村配套的“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三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四是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和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庄要全面推广和普及沼气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池”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

1、目标

结合整治工程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及安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各责任人员根据整治实践,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完善补充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确保环境卫生问题不反弹。

2、具体工作。

(1)开展“完善提高、健全机制”活动。结合整治工程实践,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进行完善、补充,在日常保洁、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问责、督查指导、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等方面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法规、政策,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农村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与各村(社区)签订《爱卫目标管理责任书》,提高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修养,巩固、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成果。

(2)开展典型教育示范活动。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评比表彰环境综合整治先进部门和个人,树立一批卫生文明、道德高尚的普通居民典型,全民提升城乡居民卫生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我镇的一项重点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察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同时,要抽调相关部门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工作;要根据辖区公共区域面积,按行业管理标准,配备稳定的清扫保洁专职人员,保证创建优美示范乡镇工作全面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创建环境有没示范乡镇,关键在基层,基础在农民。为此,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提高居民、村民环境卫生和秩序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环境综合整治、人人支持环境综合整治、人人为环境综合整治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镇机关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形成综合整治合力;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管理负责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推进创建环境有没示范乡镇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