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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防治工作方案

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防治工作方案

一、任务指标

(一)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已婚-60岁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子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

(二)筛查对象参检率≥80%。

(三)查出疾病治疗率≥90%。

(四)查出早期宫颈癌治疗率100%

二、筛查对象、方法及地点

(一)筛查对象:已婚-60岁妇女

(二)筛查方法:

1、子宫颈癌筛查方法:用醋酸染色或碘染色肉眼观察阴道细胞变化判断宫颈有无癌前病变。

2、乳腺癌筛查方法:用红外线透照检查乳腺有无肿块病变。

(三)筛查地点:本着便于组织、方便筛查对象的原则,根据人员组织情况,可选择在企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保健院进行筛查。

三、具体要求

(一)建立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要高度重视“两癌”查治工作,要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把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的查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宣传发动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两癌”防治知识,营造“两癌”防治浓厚氛围;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各单位、各乡镇开展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增强广大妇女对子宫颈癌、乳腺癌的认识,提高广大妇女参与筛查的积极性。

(三)摸底调查

各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摸清辖区内已婚至60岁妇女基本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为农村妇女“两癌”查治工作奠定基础。

(四)明确职责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筛查和治疗技术,及时做好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早诊早治及相关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市妇幼保健院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网络,并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妇女,制定治疗方案,及时给予治疗,特别是对查出子宫颈癌癌前病变的患者要建立档案,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五)强化督导

市卫生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