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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机关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审计形象;继续拓宽办案领域,突出办案重点,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推进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按照“立审为公、执审为民”的宗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优势,为社会和企业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审计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三)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推进审计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坚持局党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抓好审计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廉洁勤政、科学发展”和“立审为公、执审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审的思想道德基础。继续参与评选“十佳个人”和“十佳单位”活动,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在职培训计划,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增强全局的廉洁意识。

(四)严肃审计纪律,不断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的社会公信力。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个不准”审计纪律,坚持廉洁从审、依法治审。在审计过程中自觉做到不在被审单位就餐,不向被审单位授受索要礼品,杜绝“吃、卡、拿、要”问题的发生。坚持文明执法,树立文明之师的审计形象。落实行风社会承诺,坚持“阳光审计”,实行政务公开、审计公示,积极推行审计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五)严肃党的纪律,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不信谣、不传谣,努力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与评先树优相结合,促进廉政建设。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二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等问题;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申报登记,领导干部要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不允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四是防止和纠正超标准配备小轿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多占住房、违规发放住房补贴等问题;五是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完善评价体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警示、监督功能,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六)强化机关提速提效,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又好又快发展。抓好机关效能效率,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力促各项工作全面上档次。按照“教育、建设、规范、有序、管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完善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长期坚持,规范运作,营造高效廉洁、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力提高审计队伍素质,提升审计形象。认真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度,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突出抓好“领导责任制”和“一次查实下岗制”,不断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端正党风政风,领导干部是关键。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弘扬时代新风。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严格遵守不许收钱送钱、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及等规定。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为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认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团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改进信访工作,注意回应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关切。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三、保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摆上日程、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以张守忠局长任组长,孟昭宏、刘立忠、王恩发3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督导落实。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落实:一是抓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四个明确”。二是抓监督考核。健全科学的责任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股室和个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三是抓责任追究。对违反反腐倡廉规定,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要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重从机制体制的高度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努力践行“立审为公、执审为民”的根本宗旨,加大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促进政策规定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