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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工作方案

车船使用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税负,加强征管,增加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确保车船用税税收政策位。

二、征收对象

凡镇辖区内注册的载货汽车,载货拖拉机,载人汽车,三轮摩托车及船只,均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三、征收标准

载货汽车:每吨每年40元

载货拖拉机:每吨每车20元

载人汽车:(1)10座以下120元/年;(2)11座—40座160元/年;(3)40座以上200元/年。

三轮摩托车:40元/年

二轮摩托车:20元/年

四、征收和检查时间

2015年5月20日蛭12月31日是,征收税款。按照市人民政府[2015]12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2005年度和2015年度税款。由公安与地税部门联合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抽调交警和地税工作人员各两名,在乡村设置流动检查点,对我镇车辆缴纳车船使用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的,由交警依法处理,税务人员向车主出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补缴全部税款,并处以应缴款3倍罚款。

五、征收办法及奖惩措施

车船使用税由各行政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款标准和税务机关提供车辆信息进行征收。税款征收后由各村负责汇总统一到地税所开据完税证,交纳税人随车携带备查。各村在征收税款时一并复印行车证一份交地税所。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责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在工作中措施得力,清查效果明显,征缴税额较大的行政村,有进行通报表彰的同时,按所交金额的5%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是增加财政收入,解决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紧缺的重要措施,各行政村两委班子要工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做重要歌功颂德来抓,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

2、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成立了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制度,明确职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广大车主的纳税意识,为征缴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加强源头管理,对应征车辆逐一排查登记,确保做到应征不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款标准征收,不徇私情。严格执行票证管理规定,确保征收款全额缴入专用帐户,禁止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