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五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策划、部署、动员、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单位、各村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工作。

1、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相关单位、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网格长要利用网格优势,深入网格区域,在广大群众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网格长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车、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镇网格办也要建立台账,对各村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对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进行登记,摸清底数,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归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拿出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及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切实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促使社会各界自觉支持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交警五中队:加大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管、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主干道、重点区域、停车场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教研中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校车安全。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大对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复杂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党政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各村、各网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集中整治活动之中。

(三)完善提升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部署,迅速掀起治理高潮。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村,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