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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镇行动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镇行动实施方案

各办公室、办事处、镇属各部门:

创建省级卫生镇是改善镇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镇的良好形象,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有条不紊地全面落实好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省级卫生镇标准为依据,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有效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我镇卫生事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目标任务:

1、对照《省级卫生镇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认真分析落实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迎接并通过省级卫生镇考核组的调研和验收。

3、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率。

二、组织机构

创建省级卫生镇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部分,具体工作在创建文明城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

三、各部门职责

1、爱卫办:为“创卫”全面工作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创卫”工作文件的起草,责任的分解,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编制和验收全过程工作。

2、宣传办:职责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卫的宣传工作,提高全镇人民的创卫意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3、纪委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察工作,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卫工作效率。

4、城建办:指导村镇规划设施,搞好镇区路面硬化和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做好污水处理。

5、工办: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划行归市,文明经商。禁止镇区烟草广告,清除马路市场和无证摊贩,开展打假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人民健康。重点落实《标准》中建成区无烟草广告,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以及有关受检数据和资料的提供。督促抓好企业内部环境卫生。

6、农办:抓好镇区及责任区外500米左右隔离带的农田灭鼠,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河道管理,清除河道内漂浮物及垃圾,保持河道清洁卫生,拆除河道内乱搭建,保持河道疏通。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水源的监测和保护,做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一切有污染和资源开发单位,治理“三废”和噪声污染,保护自然资源,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重点落实《标准》中环境保护项目工作及有关受检数据和资料的提供。抓好粮站、粮库等的卫生工作。

7、旅游办:加强旅游景点的管理,搞好景点爱国卫生工作。

8、财贸办:增加卫生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落实创卫活动经费。

9、城管办:加强环卫专业队伍和市容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区粪便、垃圾、污水的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落实城区街道全日制保洁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环境、市容卫生监督管理和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改善市容市貌,保持城区清洁、整齐、美化。重点落实《省卫生县城标准》中市容环境卫生项目工作及有关受检数据和资料的提供。

10、派出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对在社会卫生管理中发生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协助做好重大疫情疫点秩序维护工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1、卫生院:发挥医疗卫生、预防保健、防病网络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管理,做好食品、环境、劳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的卫生管理与监督、监测工作。开展除害灭病、消毒杀虫的技术指导、监测工作,解决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粪便、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做好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重点落实《标准》中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提供有关受检数据和资料。

12、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卫生知识和卫生行为教育,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学生卫生知识合格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努力改善学校环境质量,搞好教室、食堂、集体宿舍的卫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禁烟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重点落实《标准》中的学校健康教育和学校卫生工作,并提供有关受检数据和资料。

13、交警队:搞好进城公路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卫生整洁的管理。重点落实《标准》中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14、广播电视站:经常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活动;及时报导正反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风尚和健康行为。重点落实《标准》中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工作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文明卫生工作,以及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15、各办事处、各村:加强爱国卫生管理,有经费,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档案资料。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加强村级的卫生管理,保持村内清洁卫生。做好本区域内的除四害工作及有关创卫指标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创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分三个实施阶段:

(一)5月—7月,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完善创卫组织机构,设立创卫办;召开动员会,进行责任分解与分工,签订责任状;落实经费,广泛宣传;开展除四害、上街大清扫等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二)8月—10月,整治实施阶段。主要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收集、汇总、装订迎检材料;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计划集中整治;在村、企业、学校、卫生院等区域开展大规模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进度;接受群众投诉。

(三)11月—12月,评估验收阶段。对照《标准》自查;迎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整改提高,查漏补缺。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办公室、办事处都要建立相应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把创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复审标准,将每一项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创卫责任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全社会群众性的行动,需要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支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号召全镇人民积极参加创卫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将创建活动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既有总体规划又有具体步骤,定期开辟专题、专栏,为活动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各办公室、办事处要组织力量,把创卫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扩展到各个村,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阵地和印发资料、发送健康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在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有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全民动员,各方参与,努力在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卫氛围,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

3、增加经费投入,加快薄弱环节建设。镇、办事处各级财政要采取倾斜政策,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安排创建活动所需经费。各职能部门也应挤出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对照标准要求,要抓住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五小行业”整治、除“四害”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部分加大管理力度,加快软硬件建设速度,以实现限期达标。

4、加强督查,完善奖罚制度。建立镇党政领导对创卫工作的巡查制度,镇人大、政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宣传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存在问题予以曝光。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竞赛等检查评比活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奖罚制度,明确奖罚标准,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原则。

5、坚持法治建设,依法治县。法治建设是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手段。在创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照与各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同时,加强执法监督队伍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禁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粗暴执法现象。使城市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