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用地资源计算工作方案

农用地资源计算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1年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的目的和意义

农用地产能核算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科学评价和全面掌握全区不同区域的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分析评价不同区域的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的重要举措,为农用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开展农用地流转、征地制度改革、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等提供依据。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从现在至2012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区农用地产能核算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完成区农用地理论产能核算。

2.完成区农用地可实现产能核算。

3.完成区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

4.完成区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

5.完成区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

(二)工作内容。

以2005年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开展全区农用地产能核算,具体内容为:

1.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

(1)2006~2010年区指定农作物(水稻、油菜)统计产量;2010年全区及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各类用地面积及比例;

(2)2006~2010年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

(3)2006~2010年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4)2006~2010年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生态退耕的情况;

(5)2006~2010年各镇、乡、街道办事处人口统计情况、经济发展状况;

(6)2010年全区交通现状资料及2006~2010年新增公路等交通设施占用耕地情况;

(7)2010年全区旅游现状资料,包括旅游规模、接待人数、旅游收入等,同时要重点收集2006~2010年新增旅游景点的基本资料及占用耕地情况;

(8)2010年全区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基本资料及2006~2010年新增科教文化项目占用耕地情况;

(9)其他资料包括区2010年行政区划图、区2006~2010年农业经济报表、区2006~2010年农村统计年鉴、区2006~2010年统计年鉴(或统计报表)、区2006~2010年有关地力评价方面的资料、区2006~2010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区第二次土壤普查报告、区农业区划报告、区水资源评价报告(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10)2006~2010年全区乡镇土地变更调查。

2.外业数据调查。主要包括必选样点调查和补充样点调查,标准样地更新调查,2005—2010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3.填写区农用地产能核算各类统计表,录入基础数据(Excel格式)。

4.编绘工作图、成果图和更新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

5.选择分等单元进行指定作物产量抽样调查。

6.进行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的核算。

7.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与潜力评价。

8.编制产能核算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

9.区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资料汇编。

三、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

(一)技术路线。

以区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首先对农用地分等资料进行整理,并补充调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采用一定的数理分析方法,分别核算农用地不同层次(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和不同区域(镇、乡、街道办事处)的产能。

(二)工作方法。

依据《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在区2005年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基础上,按地类、划片区,分析评价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完成辖区内产能核算各项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区农用地产能核算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区农用地产能核算的领导,保证产能核算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农用地产能核算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用地产能核算的领导、部门协调、经费落实、工作指导和重大问题决策等工作。

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农业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区文化文物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指导组。

由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专家组成项目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全区农用地产能核算项目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论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协调和技术把关,参与成果论证。

区农业局副局长

区水利局副局长

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国土资源分局科长

国土资源分局干部

国土资源分局干部

土地开发复垦中心干部

地质环境监测站干部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产能核算项目组。

根据区产能核算的实际工作要求,由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地籍科负责此项工作,如期完成任务。

五、区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

(一)文字成果。

区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报告、工作报告。

(二)图件成果。

1.区农用地理论产能分布图;

2.区农用地可实现产能分布图;

3.区农用地实际产能分布图;

4.调查样点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