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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交通环境整顿方案

县城交通环境整顿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重点突破,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保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区环境面貌“一年明显改变”,达到“整洁、畅通、有序”的目标;“三年根本改变”,达到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形象提升和“文明、品质、特色”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解

(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区。三路一区:三路(泉源大道健康路至圣安路段、泉兴路中兴路至圣华路段、中兴路泉福路至泉庆路段)、一区(西城区)。

对三路、一区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创建城市管理示范文明街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报刊、宣传车、宣传条幅、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开辟专题节目和专栏,广泛宣传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明确包保责任(包宣传、包登记、包稳定),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主及车辆基本情况,详细填写信息登记表和汇总统计表,表后附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被调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确保信息填报质量,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于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为逐步取缔城区非法载客营运车辆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上报”制度。每季度末,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人员变动情况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合法出租车进行摸底登记,由出租车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部门与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共同包保。(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2.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单独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错时与常规、定点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整治效果。对示范街区重点路口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管理。

交通运输局:①依法严肃查处城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黑出租;整治规范营运车辆(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货车),查处超员、超载、抢拉乘客、随意停车载客、拒载乘客、原地待客等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适时增加出租车运力和公交运行线路;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路口实行定点执法,针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进行严肃查处,对将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乘客第一时间发放宣传单、告知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并劝离。③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公安局:①依法查处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挡号牌、拼装、私自改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掉头、压线、逆行等行为;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私自改装、擅自提高动力、加篷加座;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各路口实行定点执法,对主路面上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及时处理;对从事非法载客营运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采取说服教育和处理处罚相结合,及时向乘客发放宣传单、告知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并劝离。③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群体性事件快速处置和执法保障工作。

城管执法局:①依法查处乱停乱放、沿街叫卖、占道经营、商业促销占道、私拉乱圈人行道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各路口实行定点执法,对路沿石上乱停乱放车辆及时处理处罚,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工作。③配合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住建局:加快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断头路、卡口路改造,形成“布局合理、成环成网”的城市道路交通结构;协同交运、公安、城管部门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以及对临时停车场、停车点的设置管理。

工商局: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改造三轮车、机动车的经营户;对城区特别是示范街区个体工商户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倡导文明经营;认真抓好城区各类专业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

教体局: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因集中整治引起的各类上访事件。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关心退出非法载客营运车主的生产生活,对有求职愿望的,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实现再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积极协调纳入低保范围;对于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安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巩固提高阶段

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年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示范街区的推广工作;年完成全面取缔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建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出租车和公交市场,推动城市客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坚持统一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社会力量,清理卫生死角。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开展以清理垃圾杂物为主的统一行动。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全面清除背街小巷、屋顶楼面、居民院落、物业管理小区、待建工地、农贸市场及周边、河道两侧、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段的各类垃圾、杂物、油污、招贴和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理积水,落实街巷、居民小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理顺保洁体制,提高保洁水平,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通报机制,对临街商铺实行“黑名单”登记制度。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在城区规划区内各创建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街2个,示范社区2个。通过整治,市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环境意识显著增强,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卫生局,配合单位: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四)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修旧摊点、噪音扰民等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小金属加工占道经营整治,规范作业经营行为;整治洗车点占道经营、乱排污水现象。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我县城区重点地区和主次干道上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形成规范有序、整洁干净、卫生有责的摊点管理新局面。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建设洗车槽,确保净车出场,严禁超载。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通过整治,实现城区范围内所有工地、堆场达到要求,基本控制工地及堆场扬尘,有效扼制渣土运输抛撒污染路面的行为。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城市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

对违章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重点街路、繁华地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牌匾责令进行整改。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大型宣传标语、标志及门市牌匾的管理,达到广告标志用语准确、内容健康、书写规范,门市牌匾统一、协调、美观。同时,要逐步设置体现地方特色的公益性广告。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七)市政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强化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及时有效地解决城市道路及边石破损、路灯不亮、窨井盖缺失、排水堵塞、道路挖掘等方面存在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市政设施功能完好。强化城市绿地规范化养护管理,及时进行补种补植、修剪造型以及清理杂草和枯枝败叶,维护好绿化景观。加强公园管理,确保环境清洁、景观优美、秩序良好。重点对示范街区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出新,整治效果要体现城市特色,做到立面干净整齐、道路交通标识规范,广告标牌设置科学合理,高标准进行道路绿化、亮化、美化,实现生态环境园林化。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城管执法局)

(八)市场专项整治

对城区的各类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进行整治。要求做到设施完备、划行归市、入场交易、环境整洁。市场内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讲究信誉,公平交易,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入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九)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达到“五无”标准。(1)无占路市场,撤销校园周边所有的占路市场。(2)无不利于教育、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3)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4)无治安乱点,清除学校周边及校园内治安乱点;(5)无环境脏乱,学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无堆物、堆料、无垃圾点。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要研究制定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宣传、督导及日常事务,制定推进组定期汇报制度、会商制度、巡查制度、曝光制度、应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创建示范点申报工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同时,公开曝光和处理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三)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由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矛盾和问题多,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要多做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努力解决问题,减少矛盾和冲突。每周五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加强检查,建立长效。各责任单位在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期间,要成立检查组,定期检查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巡查,分管负责人每天至少要进行一次巡查。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推进组每周将不定期的带领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对相互推诿、责任落实不好或在整治过程中出现应急事件的,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