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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庄稼秸秆禁焚方案

区政庄稼秸秆禁焚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防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在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焚烧想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秸秆禁烧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五级责任落实机制,区、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坚决禁止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实行区级领导包镇(街道)制度、各镇(街道)领导包管理区(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组长及党员包片包户五包制度,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秸秆禁烧管理全覆盖、无缝隙。联系镇(街道)的区级领导负责所联系镇(街道)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检查镇(街道)、村庄、农户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摸清底数,分户包干,对重点镇、村庄、户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禁烧秸秆工作的宣传教育。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各镇(街道)要设立宣传车,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目的、意义。各村主要出入口要设置宣传标语,张帖市政府公告,设置宣传专栏。各镇(街道)印制宣传明白纸,通过教育部门发至中小学生家长。各村主要出入口要设置宣传标语,电视台、《新》设置专栏,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秸秆禁烧现场执法力度。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安排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镇(街道)组织禁烧执法队伍进行现场巡查(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及与德州市交界地区为重点巡查区域,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责令停止焚烧秸秆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面落实秸秆“四集中”制度。在秸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各镇(街道)、村要设立专门的秸秆堆放点,成立秸秆运输队,及时把秸秆清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实行集中堆放、集中看管、集中运输、集中处理。堆放点要有明显的标志,注明名称、存放数量、责任人,实行24小时轮流看护,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要开通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秸秆得到及时清运和处理。

(五)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夏、秋收期间,区秸秆禁烧指挥部从区环保局、市公安局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区范围内的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个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区禁烧指挥部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六)坚持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制度和执法监察每日报告制度。区禁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秸秆禁烧会议,部署禁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禁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督导组要认真落实监察报告制度。每日监察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区禁烧办公室。

(七)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区政府对镇(街道)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每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款1万元(所罚款项由区财政从镇、街道转移支付中直接划拨),责成镇(街道)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全区通报批评。对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经区委研究,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函询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责任。因禁烧秸秆引起火灾、烧毁树木的,对行为人依法从重处罚。对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辖区内未着一把火,未冒一股烟的镇(街道)给予表彰。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区禁烧办公室分别召开全区夏、秋季禁烧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加大宣传引导。

(二)执法监察阶段。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实施现场巡查和固定专人盯防相结合,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察,对其余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同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取证工作;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发现焚烧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总结考核阶段。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根据现场监察情况对对各镇、街道禁烧工作进行考核总结。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也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禁烧办公室人员和联络员名单、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五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五级联包制度落实情况报区禁烧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