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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系统建构方案

公共服务系统建构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曰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综治委〔〕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十二五”期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方面:年,实现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达到27070元。

三、时间安排

从年至年。

四、主要内容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劳动保障“全覆盖、低失业、高和谐”总体目标,按照“优化就业、服务民生”的目标,以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努力优化创业环境,切实改进创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到年,比较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促进9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3.5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输转城乡劳动力150万人,其中有组织输转75万人以上,创劳务经济收入110亿元;累计组织各类培训20万人才,技术工人总数达到1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人数达到13万人。

(二)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便于城乡居民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参保范围和覆盖群体,以农民工、个体私营、灵活就业人员和大中专(技校)学生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二五”末,城镇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45万人、79万人、59万人、50万人、50万人。

(三)收入分配工作。把扩大就业作为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关键,想方设法为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年,实现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

五、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六、工作要求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时跟进年度计划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