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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l365”工程的意见》(蚌发〔2012〕14号)及其《工作方案》(蚌办发〔2012〕3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在我局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实施“1365”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建设美好幸福的皖北中心城市打牢坚实组织基础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和完善行政领导负责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基层队伍、党内民主、工作载体、活动阵地和制度机制等六项建设,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具有行业特征、单位特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1.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围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阶段性目标要求,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和优化基层党的组织设置。离退休人员党员相对较多(一般多于10名)的单位原则上要单独成立党支部。

2.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敢抓敢管、廉洁奉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与行政正职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正职分开任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正职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3.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认真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法,努力形成符合本系统本单位党员特点、富有实效的党员教育途径和方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制度,健全完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全面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结对帮扶和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等活动,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宣传、引导本单位党员前往居住地社区积极参与社区公益岗位活动,促进他们八小时以外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按标准、经常化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发展重点放在工作一线,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确保每名发展对象受到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培训。

5.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经验,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结合行业、岗位特点,设计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乐于参与、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

6.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积极改革候选人提名和介绍方式,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直选”。结合实际,编制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大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载体,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党员、职工正确认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改革。要紧紧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员、职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感。重视党员、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情绪疏导等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主动了解掌握群众对公益服务的意见建议,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8.强化基层党建示范引领。按照“明确创争目标、科学考核评价、分类动态管理”为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9.完善党建阵地设施。注重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应单独设立党员活动室,办公用房紧张的可将党员活动室与单位会议室、图书室共用,几块牌子、一个场地。活动室内要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单位党组织网络图,有办公设备、有电教设备(远程教育终端)、有学习读物、有上墙制度、有档案资料等。

三、实施步骤

1.2012年为规范化建设年。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按照组织设置规范、换届选举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员发展规范、党费收缴使用规范、活动阵地设施规范、党务公开规范、党建档案材料规范等“八个规范”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量化标准,对照标准,找出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

2.2013年为全面深化年。紧紧围绕“固根基、促发展,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这一主题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突出行业特点,结合中心任务,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内民主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培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深化。

3.2014年为总结提升年。紧紧围绕“建机制、谋长远,服务快速崛起”这一主题,认真总结推动单位健康发展和实施“1365”工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2014年“七一”前夕,结合“一先两优”评比表彰活动,局党委将评选表彰一批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2014年10月对各单位党支部实施“1365”工程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上级部门。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局党委对本系统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2.述职评议。从2012年开始,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党委要就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向市委进行书面述职,并接受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的评议。基层党组织书记也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局党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的评议。

3.督促检查。局党委成员和组织人事科对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检查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