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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毁坏山林资源行动方法

打击毁坏山林资源行动方法

为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水平,认真总结森林经营生产中的经验教训,根据国务院已经批复实施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及由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联合召开的全省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彻底查清全市集体森林资源在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落实整改措施,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为搞好这次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及全省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和制止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重点,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依法予以查处,逐渐建立起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全市行政区范围内违法破坏集体所有森林资源情况。

(二)内容

1.违法采伐林木案件调查处理(经审批超强度采伐林木,未经审批发生滥伐、盗伐林木等情况)。

2.未履行手续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调查处理(擅自挖沙、采石、取土、搞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3.经批准实施的征用林地项目是否存在改变使用用途、超面积占用林地、无证采伐林木等情况调查处理。

4.采伐迹地未及时更新造林案件调查处理。

5.非法开垦林地案件调查处理(25度上以和生态脆弱区内被开垦的林地、至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地块毁林复耕、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内毁林开垦的林地等情况)。

6.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盗伐木材案件调查处理。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市政府派出检查组负责牵头,乡镇政府配合的方法,在辖区内查出一起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法处理一起,确保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检查组应根据检查主要内容,对所辖区域采取拉网式排查和查处,全面掌握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详细资料,认真查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阶段,依法处理

根据摸底排查后所掌握的案件资料,各检查组应分出轻重缓急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科学、严密、细致、综合的分析案情。该行政处罚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按法律程序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做到证据齐全,准备充分,程序合法,打击到位,一定要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上升势头。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要冲破阻力,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甚至人为设置障碍,阻挠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人员和单位,将移交市纪检部门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三阶段,登记建档

各检查组要将案件查处情况整理后分类汇总,认真填写《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情况统计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行动,及时发现我市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切实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执法素质,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各乡镇政府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地开展好这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统一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地配合检查组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活动不能走过场,要全面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对有争议的地块要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派人予以解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和过激的行为而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对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各乡镇要加强信访工作,抽调二名政治素质高、政策掌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妥善处理好林农关系,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千方百计、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要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在执法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执法人员,发现后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交由市委纪检部门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以及上级有关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宣传工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都能懂得林业的有关政策界限,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遵守林业法纪的自觉性。

(三)要坚持边检查、边处理、边纠正。检查组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要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上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决不能手软。

(四)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各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辖区内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要如实反映,认真填写登记表。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走过场,情况不清,数字不准,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追究各派出检查组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五)制定措施,抓紧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已遭严重破坏需还林的地块,各乡镇政府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逐块规划落实还林期限,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无条件高标准地完成还林任务,确保我市集体林业用地面积不减少,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