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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辖区内银行机构案防工作方案

加强辖区内银行机构案防工作方案

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与银行机构签订案件防控和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案防工作机制。建立案件防控检查制度和监管督查考核机制。建立银行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责任机制建设。

督促银行机构分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靠实银行机构案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案防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是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

始终紧抓内控执行这个核心。强化对柜台操作风险的管控。确定、关注案件易发业务、易发岗位、易发环节和重点人员,督促各机构加强轮岗、对账、贷款“三查”强制休假等制度执行。防止由于制度执行不到位或业务操作不当引发的案件风险。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果断采取相应措施。

四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要采取停业整顿、经济处罚、责令退出等监管措施。以邮储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重点。力争在上半年彻底纠改网点不达标的问题;对于达标确实有困难的最迟在9月底前全部达标。对于在限定期限内仍未达标的机构。

五是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重点加强监管部门与银行机构安保部门、内审部门之间案件防控协调联动。切实增强案防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局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和协同联动。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案件风险情况交流和信息共享。对发生案件隐瞒不报或延迟报告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