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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筹集工作方案

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筹集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美好建设行动”全面建立“美好建设行动”资金投入良性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有钱办事。市从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等8个方面,全面进行多元化统筹。

美好建设行动”资金应坚持“市级引导、县区配套,会议认为。市场运作、有偿服务,集体投入、城乡互联,社会共建、群众参与”筹集原则,从8个渠道进行多元化筹集。

一是争取省级补助资金。一方面,严格按照省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围绕“建、配、清、整、长”等五个方面,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认真配套好各项硬件设施,保证整治效果最大化,足额争取省级引导资金和考核奖补资金;另一方面,加大对口争取力度,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将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争取对象,想法设法争取省级补助。

二是实行全市财政统筹。切实加大全市财政统筹力度,市委市政府每年从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20亿元中拿出1%1.2亿元)资金(各县区均拿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用于对各县区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财政补贴。

三是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县(区)乡镇对每年度的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进行详细规划,认真测算整治经费,把需要投入的经费纳入每个年度的县(区)乡镇两级财政预算,确保整治经费足额安排到位。

四是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牵头,对所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整合,把一切“涉农”资金、一切“涉农”资源重点投向村庄环境整治,特别是向三星级“康居乡村”倾斜。

五是加大村级集体投入。充分发挥乡镇、村居集体优势,全面盘活集体闲散资产,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以镇、村为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一些非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解决筹资难的问题。

六是城镇反哺带动农村。加大县区、乡镇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力度,安排土地出让金的5%用于村庄环境整治的投入。

七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开展“机关共建”企村帮建”大户捐建”等“三建”活动,从市、县(区)机关部门中选择100家单位,动员100家企业,分别结对共建和帮扶100个村居,动员和鼓励社会名流、能人大户个人,向村庄环境整治捐款捐资。

八是发动群众投劳筹集。深入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整治,通过“一事一议”投工投劳”以工带筹”以资代劳”等方式,使项目建设中能由农民投工出力的地方不花钱或少花钱,以此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难题。同时,发动本村在外地经商、外工作的人员或亲属慷慨捐款,支持家乡环境整治建设。

市委市政府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了更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投入。从政策上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对于企业用于村庄环境整治的捐赠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社会名流、能人大户的捐赠支出,各县区除给予表扬外,还要对个人所得税给予免除,或通过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对于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地方留成的税收实行“先缴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