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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体检工作方案

干部职工体检工作方案

干部职工保健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职工保健工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预防保健,着力抓好健康体检、健康宣传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保健对象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规范报告、尊重隐私、动态监测、科学管理。

(三)确保质量、动态监测。

(四)加强健康促进,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我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成立东方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同志兼任,成员从市卫生局抽调,负责体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体检范围

全市财政供养单位的编内在岗工作人员。

五、组织管理(负责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时间)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四套班子体检对象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市卫生局负责科级及以下体检对象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及职责

(一)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1.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市四套班子及市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体检工作。

2.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负责市副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体检工作。

(二)体检医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干部职工体检的各项政策、规章和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体检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

2.制定干部职工体检业务计划和操作标准,严格按照体检项目开展体检工作,及时报告体检结果和和体检工作总结。

3.建立体检干部对象档案,制定专人妥善管理。

4.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体检工作,指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为主检医生。

七、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市四套班子及正科级人员体检项目:MR;CT;DR;心、肝、胆、脾、胰、双肾彩超;心电图;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全项;内、外、妇、五官科等常规检查。

(二)市财政供养单位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CT(120元);DR(80元);心、肝、胆、脾、胰、双肾彩超(50元);心电图(15元);三大常规(170元);内、外、五官科等常规检查(20元);妇科检查(100元)。即男性每人455元,女性每人555元。

八、经费来源

市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的工作人员,体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市财政差额拨款单位的工作人员,体检经费由市财政和体检人员所在单位各支付50%。

九、其他事宜

(一)健康体检一年一次,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干部职工健康体检不仅要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并做到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对体检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体检对象相关档案。各单位应及时与确定的定点医院联系,分期分批做好年度体检工作,保证年体检率达本单位总人数的98%以上。

(三)定点体检医院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总结报告工作,体检结果、体检工作总结于每次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市干部职工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全市干部的体检结果反馈、汇总、上报、归档,并上报体检工作总结。

(四)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则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与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安排适当时间补检。

(五)体检人员待体检完后及时核定,体检经费待体检后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年底调整预算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