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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开展考试改革发展方案

教育局开展考试改革发展方案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改革。扩大中考中招改革实验范围至20个县(市、区),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将均衡招生比例提高至40%—50%。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载体,努力把课程改革引向深入。适时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九年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两年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经验,巩固扩大课改成果,部署工作。

3、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按照孙刚副省长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和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总结交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一次集中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好样本学校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大学--中学合作体试点;继续加强课改师资培训尤其是选修课、通用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项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加快制订2011年高考改革方案;开展“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通用技术优质课评比、精品校本课程评比等活动,继续组织专家视导活动。推进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试验室建设。

4、做好普通高中首次评估工作。随机选取20所普通高中进行评估,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创造特色。做好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5、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适时召开第二次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总结和交流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6、积极推进城镇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强对示范镇中心小学、初中和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指导,推动各地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建立健全以城镇为依托、城乡衔接、布局合理的中小学网点布局。

7、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制订下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评选细则,评选表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并给予适当奖励。

8、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会同有关处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同时,督促各地集中财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尽快达标。

9、继续组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督促南昌市教育局和东湖区、西湖区教育局以及委、厅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帮扶方案,及时总结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经验,扩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范围,进一步提高受援方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10、开展城区扩充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全省中心城区通过联合、兼并、托管等多种形式,实现城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全覆盖,带动薄弱学校建设,破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难题,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1、强化学科教育的德育功能。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生省情教育。

12、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对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

13、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形成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次集中展示的活动制度。鼓励各地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点出发,形成各具特色的素质教育推进模式。

14、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和团队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5、继续开展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班主任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拍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专题宣传片,总结和宣传优秀班主任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16、推动学生校外教育广泛开展。探索建立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评估,以评促建。

17、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研究。换届改选全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会,充实一线德育工作者,加大对德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开发校本德育资源。

四、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长效机制

18、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破解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种难题的针对性措施。标本兼治,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个解决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

19、继续坚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分片包干责任制和月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0、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规范办学行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规范办学行为的良好局面

五、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21、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时召开全省第二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一批全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出台《*省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促使我省特殊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2、继续推动各地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研究制订《*省特殊教育学校合格标准》和《*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评估标准》,推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努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23、继续加强全省特教学校师资培训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开展第三届特教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提高特教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4、在全国“助残日”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重视、关心特殊教育。

25、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制定《*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启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达标活动”;组织第二期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2010年新增结对乡镇中心幼儿园100所。

26、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促各地从规划着手,在做强做优民办骨干幼儿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全省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27、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加强幼教师资培训。以结对帮扶、教学观摩、跟班培训等不同形式,切实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作用。

六、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和安全工作

28、全面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全省中小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举办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办好内地民族班,全面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内地民族班招生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西藏班、新疆班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内地民族班的内部管理,确保内地民族班安全稳定。

29、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加强中小学安全督查指导,加强对学校针对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设交通安全教育专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部分县(市、区)巡回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演练,评选全省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30、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重视学习,加强调研,深入基层,科学决策。加强处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和“提升质量年”活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服务型和节约型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