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教育局深化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教育局深化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一、深化改革,增强教育内涵发展动力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投入责任。推进省部共建部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创新,启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支持高校开展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和校企合作,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大力推动高校企业改制步伐,全面完成校办企业改制任务。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着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2.扎实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定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办法,推行办学信息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措施。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做好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3.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要求,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教材选用、经费筹措、技术装备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秋季起全面实施新课程。

4.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做好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切块分配到初中工作。提高高考自主命题质量。调整完善普通高校、艺术和体育院校以及对口职教招生政策,推行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改革,继续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验。研究制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改革指导意见和方案。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5.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调研,突出实践特色,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各批次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动互动,努力构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6.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西部大开发十年和“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制定我省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编制《*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目标任务,理清未来十年发展思路。

7.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牵头做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调研和立法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8.加强教育督导。推动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推动“三个增长”的进一步落实。启动“两基”迎国检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为2011年顺利通过国检做好准备。做好石渠县“两基”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确保我省“两基”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和督导机制,制定下发《*省关于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继续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交流合作水平,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重点,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教育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教育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切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0.又好又快推进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质量管理,打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战,确保春季开学灾区学生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建筑学习;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11.推动建立教育对口支援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援建省(市)在互派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选派教育专家到灾区指导工作、学校结对帮扶等方面与对口支援市(州)、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逐步把工作重点从硬件建设转到软件提升上来,着力提高灾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2.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突出重点,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省级统筹和新增专项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州)、县政府责任,确保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审计监督,建成“放心工程”。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1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与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省直管学校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做好“特殊党费”和港澳援建学校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实施第二期“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抓好项目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步伐、保证建设质量。做好高校、中职地方财政贴息贷款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4.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抓好学生社会实践,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完善省级中小学校风示范校评估标准,继续开展校风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灾区少年儿童精神家园重建工作。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召开全省中职德育工作会议,以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活动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15.继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贯彻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座谈会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开展督查。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丰富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高校师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6.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要求,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冬季长跑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和校长论坛活动。推广我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成果,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17.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学习、实践、创新和适应社会等能力,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具活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继续做好“*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双证书”制度、“订单式”培养和顶岗实习制度。

18.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抓住重点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随意增减课程、下达升学指标、以考试成绩排名排位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19.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省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修改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和体系,开展第五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和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工作;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指导,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建设、*语言文字网建设和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继续大力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促进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着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探索解决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稳定和短缺问题,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指导成都市继续做好部省市共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推动“*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估验收2-3个示范县。

2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教育部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意见和措施,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成本调研工作,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问题。

2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发挥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加快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班班通,堂堂用”。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普九”装备质量,提升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颁布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推行学籍电子化管理。

23.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召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政府职责,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24.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继续实施富民安康工程、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教育项目和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易地育人项目。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5.保障特殊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3.95万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乡村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

2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资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覆盖面。落实国家和省的规定,免除中职学校1-2年级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加大地震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灾区学生因灾失学。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六、深入实施职教攻坚,提高中职教育发展水平

27.抓好对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职教攻坚。完成中职招生54万人目标任务。

28.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健全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实施彝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扩大彝区中职学校招生规模,推进彝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29.加强中职学校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分专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建立中职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中职学校科学评价和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为契机,加强重点学校和专业建设,切实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

30.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动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通过中职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建立以行业为纽带、校企合作的集团化办学实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高中职教育的适应性。

31.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9+3”学校为重点,加大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抓好农村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动市、县加快改善农村中职学校办学条件。

七、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外部评价,开展教学工作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实施高职院校新一轮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开展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要的继续教育。

33.抓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做好全省专业学位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做好20*—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加强对部级、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3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继续抓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科技创新基地为平台,实施科研重大培育项目。启动“*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加强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养。继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

35.切实做好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全力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月底达到75%。

八、实施人才强教计划,强化教育发展的人才保障

36.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加强教师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7.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强校长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开展农村中小学、地震灾区校长和高校校级干部以及市(州)、县教育局长培训,做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研修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和市(州)教育局干部上派下挂锻炼工作,提高全省教育行政管理水平。

38.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做好民族地区和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实施第二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送教下乡培训农村教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做好到期特岗教师安置工作。制定实施地震灾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继续通过编制内招聘、“特岗计划”、区域内调配和地区间交流等形式保障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师资需求。切实抓好灾区教师心理重建。

39.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健全具有职教特点的教师培养、选拔和聘任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拓宽培训渠道,加强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推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40.加强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长江学者”、“”、“百人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工作,重点抓好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启动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挥高校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

4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推进中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点。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做好在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九、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2.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贯彻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第十八次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高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深化高校“四好班子”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校四好班子和“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高校“四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加强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扩大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建“三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

4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建、招生、物资采购、校办产业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作用。强化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增长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教育惠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44.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开展教育行风(校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完善教育行风评议制度和监督体系,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抓手,建立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强化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推进农村学校卫生“四改一加强”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46.坚持不懈抓好稳定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维稳责任。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定期开展稳定形势研判,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完善以校方责任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为支撑、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保障服务体系,维护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做好重大节庆、纪念日、敏感期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47.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整合教育媒体资源,加强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媒体,形成教育新闻宣传合力。做好教育信息宣传等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教育统计和信息工作。

48.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巩固扩大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转变机关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核,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政务公开,抓好保密工作。抓好教育志和抗震救灾志编撰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督查指导,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