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学校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

学校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

一是普通考生实行分文理科类报考,高校招生计划分文理类进行招生,录取分数线分文理类分别划线;

二是科目设置体现了新课程既有共同基础要求,又让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发展的理念;

三是设置了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这一新的考试科目,同时适当调整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负担;

四是明确将综合素质评定列为高校招生参考,对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良好的导向作用。从高考科目设置、计分方式、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评价机制的改变,我们看到的是教育理念的变化,以及育人模式的变化。

20*年普通高考是*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近日,*省考试中心印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省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就20*年普通高考中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了权威解读。

科目设置分文理体艺四类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报考。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划分文、理,将更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使学生可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由于高校体育类专业多要求理工科背景,因此建议体育类考生尽量选择“3+理科基础”的文化课考试科目组合。

高校招生录取时也将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时,分类划线、分类投档和分类录取。考生报考时,必须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进行报考。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但须报考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对应考试科目。

据介绍,从往年的高校招生情况看,理科类招生计划都超过文科类招生计划,理科类专业招生计划占64%左右。高校理科类专业多数选择招收报考物理、化学的考生,一般来说,考生报考物理、化学比报考生物更容易被高校录取。为引导考生更好地选择考试科目,《实施办法》中对生物、地理选考科目的报考专业进行了适当限制。此举也是为了限制一些中学在指导学生选报科目中的误区,目前有些学校因片面追求升学率而误导学生,动员、鼓励考生报考所谓容易得分、容易上线的科目。*省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方面要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来选择所学科目,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来选择所学科目。

计分方式标准分改原始分

在新方案中,考生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考试科目组的总分分别按考试科目组的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合成。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

如果某考生报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则该考生的总分由以上五门各科考试卷面成绩相加合成。如果某考生报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化学,则该考生将有两个总分,分别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五科合成的总分和“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化学”五科合成的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

据介绍,*自1985年起高考改用标准分。以往按标准分计分,要求所有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要完全相同。新方案中设置“选做题”,考生考试科目或内容可能各不相同,较适宜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此外,不同计分方式无法横向比较来自不同*省份的考生,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能够统一高考计分方式,特别是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改变标准分计分方式。也有专家分析认为,为取得高的标准分,*有一些考生放弃了特长兴趣,转而选考历史等较易取得高标准分的科目,致使近年来本*省报考物理的考生锐减一半,这不利于选拔理科人才。

新方案同时对考试时间和分值作了详细规定:语文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卷面分值各1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评价机制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中学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等等。

《*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提出,要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积极促进作用。为确保高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需建立在高诚信度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上,需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在统一的要求下,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并将其纳入对中学教育督导评估的范畴,促使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不断提高。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之一,反映了考核方式多元化的趋势,避免把分数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将有助于促进对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方式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才能促进学生向着全面、健康、生动活泼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试卷形式设置“选做题”

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各科目在试卷形式和考试内容上有所变动,如在语文、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试卷上,会设置“选做题”,由考生选择答题。

为什么要设置选做题?选做题的设置将对考生产生哪些影响?对此,*省考试中心的负责人解释说,因为目前高中新课程中,选考同一科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选修不同的内容和模块,因此学习的内容也各不相同,而高考会根据他们选学的不同内容来设置选做题。

一般来说,选做题均采用“二选一”的形式,两道题难度、题型和分值基本一致,考生根据自己在中学所学的不同模块来选择解答其中一道。选做题的成绩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各科目的“选做题”比重不一,但占比重最大的也不会超过该科目总分值的10%。

英语口语实行等级制划分

《实施办法》规定,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英语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即获得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即获得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即获得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即获得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即获得22分以下)。

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如有志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英语口语,其他专业是否加试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英语口语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尽管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是根据往年情况,多数学校都会要求学生考口语,因此在目前无法掌握高校报考要求的前提下,*省考试中心建议考生报考英语口语,以应对某些专业的额外需求。

录取办法分类划线分类录取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数线的确定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分数线的确定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以文化科4科总分(不分文理科)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一定比例按志愿顺序,依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