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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方案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好转。但是,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力争实现“负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工艺品、塑料制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企业、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属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本部门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本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上:

(一)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工业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机械制造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工业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

(四)道路交通设施、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工业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商场、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工业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公共设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工业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供电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水利站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旅游办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农办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文教卫办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消防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宗教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实施。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监督。5月至9月,围绕汛期、高温季节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办事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四)督查验收阶段。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11月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镇政府成立由副镇长任组长,工业城建办副主任任副组长,以及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镇工业城建办,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

(二)部门联动,广泛发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隐患治理活动,相关单位要予以密切配合,做到计划安排细,隐患治理严,各负其责,共同行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特别是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隐患排查的开展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要依法依纪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在排查治理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玩忽职守、整治不到位现象,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要善于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