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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对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理”的工作思路,按照“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桃园街、龙泉街集贸市场、生猪屠宰场和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餐馆、超市、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2、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治理和监管

1、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创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产销一体化步伐,推广农业标准化、档案农业和安全实用农业新技术,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

2、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3、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饮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执行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三证齐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行整治改造,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入质量保证体系,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无证无照”的企业进行镇内通报,并通过督促引导,使尽快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四是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取缔。五是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伪造食品标识标注、生产加工间卫生条件恶劣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1、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无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查其主体资格和前置审批的合法性,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2、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五)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餐馆、超市、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生产日期、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的违法食品。

2、抓好卫生许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

3、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组织工商、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食品摊点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等违法经营现象。

(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畜牧、卫生、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镇安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小作坊、小摊贩集中区域,要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不留整治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梳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加强整改事项的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镇安办、各村居、场镇各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镇安办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表扬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村居和场镇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村居、场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落实村居、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各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村居、场镇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多发和易反复的突出问题,开展区域性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重惩犯罪,严格追责。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环节及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用科学易懂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村民健康消费。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群众开展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整章建制,长效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打基础、建机制、促长效”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好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监督抽查、溯源、处置等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综合监管、生产经营自律等机制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形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