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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保障安全条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开展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以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维简费提取、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标准提取并执照规定使用。

(二)开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开展执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依法从严查处无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培训即上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义务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从严查处安全投入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开展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期整改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至12月10日,集中开展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任务分工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详见附件),不定期抽查监管范围内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抽查辖区、行业(领域)监管范围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明确分工,合理调度,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通过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监管范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要把执法检查与为企业提供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把执法检查与督促企业整改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对不按要求整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排除事故隐患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资料上报。请各乡镇安办、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办将本级监管范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分别于2013年6月28日和2013年11月28日前报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