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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食品安全联防方案

全县食品安全联防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着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管网络,搭建“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的食品安全联防监管网络平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廉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增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预警系统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打击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组织架构

(一)县级: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下设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构成县级监管网络。

(二)乡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分管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主任和1-2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每个管区明确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本管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构成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督体系的中枢。

(三)村级:各村村委会主任是本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再明确一名威信高、责任心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员,具体负责本村食品安全工作,构成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督体系的网底。

四、工作职责

(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负责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工作,指导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对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建设进行督查、考核。指导各乡镇(街道)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协管员和村监管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保证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联防网络覆盖全县,并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受理举报信息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查处。各成员单位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报告事项和信息通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乡镇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不断完善乡级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员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乡村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和长效监管机制,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向县食安委报告。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和村庄及时处置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加强人员培训,按时上报各类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台账,建立各自然村食品工作汇报档案。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工商所人员多、监管面广、经验丰富等优势,用足、用好、用活工商力量,使其切实发挥突出作用。

(三)村级工作职责。负责对本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小饭店、小商店、群体性聚餐等食品安全环节的日常监管,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工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月对全村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的经营户进行劝导;对本村私屠滥宰、造假窝点等进行告诫劝阻,并及时上报县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每月底向乡镇食安办上报检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纠纷,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食品安全案件。经常开展食品安全防范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掌握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负责村级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本村商户加强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严格执法相结合,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舆论宣传,并及时总结经验,报道先进典型,切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三级联防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劣知识及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奖惩措施。经研究,县里已确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千分制目标考核范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做到明确分工、不留死角、不漏空隙,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举报的食品案件,一经查实按奖励政策予以奖励;对责任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渎职,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