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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公立医院革新试点方案

县内公立医院革新试点方案

为稳妥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改革目标,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力争到试点工作完成时,县级医院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次均门(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连接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改革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改革补偿机制。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确保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1.规范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县级医院配备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全部通过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县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占基本药物总品种数的90%以上,并逐步提高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药品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药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结合现代医药物流发展,减少和规范流通环节,控制配送成本。

2.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县级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探索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年底前开展的试点病种不少于20种,年末病种不少于50种。优化整合县域卫生资源,引导群众合理就医,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促进病员合理分流、双向转诊、分级诊疗。

3.适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由县物价部门会同县人社、卫生等部门通过科学评估,参照劳动强度、技术含量、风险程度、价值、成本及环境条件等因素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和床位费等服务性收费价格,原则上调整价格总量不超过年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弥补药品零加成后的补偿差额。调整方案报市物价、卫生、人社部门批准后,于前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

4.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建立政府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助、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对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后形成的缺口部分由财政通过考核给予补助。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后,医保补偿经费应予以提前预付,以减缓医院资金周转压力。县级医院历史形成的用于建设和运营发展的债务由审计部门确认后,统一打包、锁定,由财政逐年清偿。县级医院不得出现新的债务。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要按照体现功能、按岗定编、科学设置、优化结构的原则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由县编办牵头,联合县财政、卫生等部门,按照《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要求,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按床位、人员1:1.5-1.6的比例核定编制;县妇幼保健院按服务人口1:10000的比例核定保健人员,临床按床位人员1:1.5的比例核定编制。县级医院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核定一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80%,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5%,中医院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医、药、护、技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应设置承担相应功能、职责配套到位的公共卫生科,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

2.人员定岗竞聘。县级医院依据核定编制和岗位职责,拟定本单位设岗方案,经县卫生局审核,报县人社局核准后,确定竞聘人员,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县级医院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对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无相应空缺的岗位,可以高职低聘。

3.实行全员聘用。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并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应完整规范。县人社局、卫生局应按规定对岗位、人员、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并办理各类保险。对于落聘人员按照系统内调剂、内部退养、离岗培训、待岗待聘、自谋职业等安置方式和分流办法妥善安置。县级医院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4.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成本控制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在县级医院内部推行“临床首席医师制”和“护理服务标兵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和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机构。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成立由发改、编办、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物价、药监、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和薪酬制订,重大人事分配等方面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委员会下设县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医院管理、考核等具体工作。院长作为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在聘期内可自主聘任副院长和核心岗位负责人,一般中层负责人适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3.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院长履职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医院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县级医院实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4.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按照每千人4张床位的配置标准增加床位和业务技术人员。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适时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

(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编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急诊急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等重点专科以及县外转诊率较高的(如恶性肿瘤、儿童先心病等)病种所在临床科室的建设,对纳入医保保障和救助范围的20类重大疾病项目,在诊疗、救治、筛查、转诊和康复医疗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诊疗水平和救治能力。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年开展的病种数不少于20种,年不少于60种(中医医院不少于30种)。

2.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以门急诊挂号、收费、药品管理为重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以及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开通与省级医院、对口帮扶医院远程会诊系统,与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实现诊疗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医疗质量控制、药物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技术监管。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县级医院就业。新进入县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原则上须具备相应资格并进行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学科带头人,加强临床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增强护理人员队伍力量,按医院发展规模与需求,医护比逐步达到1:2。

4.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全面开展无节假日门诊,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广泛开展便民门诊,开辟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供导诊、咨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收费项目公示、费用查询、叫号、报告单打印等便民服务。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和使用率。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首诉负责制,及时受理解决患者投诉,提高患者满意度。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医院管理“双高”活动,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树立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尊重患者、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加大对不良行医行为监管和惩戒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单位和个人,树立行业新风。同时,优化医务人员执业条件,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

(五)完善监管机制。

1.行政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发生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坚持定期监督、随机抽查、实时监督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确保监督到位。

2.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控制医保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底前,将医保、新农合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诚信等级等挂钩,促进诚信服务。

3.综合运行监管。县发改、编办、财政、审计、人社、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行为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

4.社会监督。实施公开、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医院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提高社会知情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编办、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物价、药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宏观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为实现前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目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相关政策和财力支持。科学调整县内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吸纳社会慈善资金,为公立医院改革注入活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积极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试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