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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建设系统实施走访日制度通知

在全县建设系统实施走访日制度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沟通,增进理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年”和建设系统“行风升位”工程,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建设系统实施走访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日时间

每个月的10日(节假日顺延),为全县建设系统走访日。

二、走访对象

(一)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派人士;

(二)各级特邀纪检员与行风监督员、离退休干部和知识分子代表;

(三)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主要负责人,重点是矛盾多、需要建设部门解决问题多的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

(四)各类企业代表(包括重点工业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

(五)各类重点工程;

(六)其他服务对象。

三、走访日形式

1、恳谈会。由局领导带队,到走访对象中去召开恳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恳谈会地点、时间提前一公告。恳谈会要做到“6个不”,即不挂横幅、不摆座位牌、不设主持人、不用讲话稿、不限内容、不限人数。恳谈会上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承诺时间内答复。

2、专题走访。根据走访对象不同分不同专题,由局领导带队,上门研究解决问题。专题走访要有针对性,事先要作相应准备,务求问题的现场处理率。

3、个别走访。对一些重点走访对象,约定时间,个别听取意见。个别走访的走访人必须是局领导或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

四、走访日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实施走访日制度是深化行风升位工程的重要载体,全县建设系统要高度重视,把走访日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党建行风领导牵头抓、分管业务领导共同抓,使走访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二)要务求实效。实施走访日制度目的是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走访日活动要不拘形式、不讲规模,多拉家常,多听取意见、建议,多想办法解决问题。要重视问题的回复,走访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在走访日后15日内书面反馈或电话反馈,确保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失信于民。

(三)要保证时间。为使走访日制度经常化,除每月1次组织恳谈外,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年专题走访不少于10次;个别约访要制订年度计划,将走访任务落实到人,除平时走访外,每年10月—11月为集中走访。

(四)要列入考核。自年起,走访日制度将列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各科室、局属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单位的走访日制度实施计划,在年3月底前报局效能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