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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知识培训实施办法

幼儿园安全知识培训实施办法

进入暑期,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制作流程,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个结合”对全市幼儿园的园长55人进行了培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三个结合”生动讲述了食品安全知识:

一是采取案例分析与法律法规解释相结合。

通过讲述《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法规与现实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结合,使法律的理论联系了实际案例工作的要求,讲授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食品的规范加工过程、食品留样、食品的贮存、餐具消毒保洁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幼儿园食堂必须配备使用125℃以上的消毒柜,做到餐餐留样,且时间必须达到48小时。

二是采取案例分析与食品安全预防相结合。

通过案例分析与当前夏季如何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外带食物入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讲解,通过案例分析使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把幼儿饮食安全提升到法治的境界,要求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必须预防在先,创建食品安全预防体系。

三是将幼儿园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

通过讲述执法监督中常出现的问题与幼儿园食堂需要注意的安全风险排查相结合,使参训人员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了解;截至目前,我局针对幼儿园食堂的专项检查共出动82车次,检查60家幼儿园食堂,立案调查1家幼儿园食堂。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使幼儿园食堂负责人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