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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构建

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构建

一是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局机关组建效能建设督导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局办公室主任、驻局监察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全区交通系统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效能督查分为行风督查和业务督查。督查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督查结果,重、特大问题随时通报。

二是健全廉政建设制度。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做了严格要求。

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对差旅费管理、财务报销审批、财务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编制收支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控制支出;要求财务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