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保局工作汇报制度

环保局工作汇报制度

一、汇报形式

中层以上干部定期向局党组或全局干部职工汇报(报告)本股、室、站、大队(以下简称股室)工作开展情况。中层干部工作汇报由局党组统一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每次原则上重点听取1—2个业务股室的工作汇报,由股室负责人作主汇报,股室副职作补充,股室副职再作履职工作汇报。

一般干部定期向股室负责人和本股室全体组成人员汇报本人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干部工作汇报由各股室负责人召集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当邀请分管本股室的局领导参加。

二、汇报内容

本股室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工作上需要请求或提交局党组协调解决的事项;个人履职情况及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执行情况;其它需要向局党组汇报的重大事项。

三、汇报类别

(一)专项工作汇报

业务股室承担的全局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机动灵活的组织实施,目的是为了迅速及时的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季度工作汇报

按季度进行,有选择、分重点的听取相关股室的工作汇报,局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相关股室做好汇报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汇报会结束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三)半年(年度)工作汇报

每半年举行一次,所有股室均参与汇报;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书面汇报材料需提前交分管局领导审定同意;汇报结束后,接受局领导点评和全局干部职工民主评议。

四、工作要求

(一)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对干部培养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切实行动将工作汇报抓好抓实。

(二)局办公室负责工作汇报会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安排;总结提炼汇报会取得的成果,梳理汇报会收集的重要信息、意见、建议,及时为局党组决策提供咨询。

(三)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工作汇报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干部职工落实工作汇报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并将干部职工落实工作汇报制度的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评优晋级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