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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无偿献血者俱乐部管理办法

志愿无偿献血者俱乐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促进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为了弘扬友爱、协作、奉献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文明建设、关爱生命、宣传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一个相互交充流的平台,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无偿献血队伍,增进与献血者之间的密切联系,保证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俱乐部以“人道、互助、奉献”为宗旨,其目的是以爱心无偿献血者和爱心献血服务志愿者活动为载体,通过俱乐部的组织和集中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团结广大无偿献血者倡导友爱、互助、无偿献的血的道德风尚,向社会宣传和呼吁志愿无偿献血,弘扬人道、协作、奉献精神,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进一步推动志愿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性质

市志愿无偿献血者俱乐部是一个自愿参加的从事志愿服务与无偿献血事业的群众性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二章会员

本章程所称会员是指在志愿者俱乐部登记注册,参加志愿服务的成员。

第一条参加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参与无偿献血,具有奉献精神;

2.承认和自觉执行志愿者俱乐部章程;

3.具备志愿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000毫升以上;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Rh阴性血型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2个治疗量以上。虽不具备以述条件,但对无偿献血公益事业有特殊贡献的社会各界有影响的人士;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志愿者俱乐部提出申请,经过志愿者俱乐部的培训,参加相应的服务,并认定为合格后,经志愿者俱乐部同意,登记成为会员。

第二条评定与活动

俱乐部每两年组织一次会员大会,总结工作,对会员进行更新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等;进行无偿献血俱乐部成员的评定与表彰;组织会员活动,用他们的切身体会献血说法到高校和社区等场所宣讲无偿献血,配合新闻单位宣传。

当某种血型的血液紧缺时,血站将告知会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员可自愿献血。

本俱乐部为非盈利组织,旨在建立一个无偿献血者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提供全面、周到、快捷的服务,提升社会影响力,让俱乐部会员体验真正属于自己的品味和情越,更加热爱无偿献血这项公益事业。

第三章组织

第一条俱乐部分工

献血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血源科负责。

献血俱乐部设立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由血源科有关人员和热心无偿献血的志愿工作者组成。

献血俱乐部分:宣传策划组、应急献血招募组、机采成分招募组、稀有血型献血组、志愿服务组,每个组都选出组长,协助献血工作,会员可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数个小组。

志愿者俱乐部活动经费可通过市中心血站资助或者社会赞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志愿者俱乐部的资产。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依法接受市中心血站的监督。

献血俱乐部以网络、报刊和活动的形式搭建与俱乐部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使会员掌握业内最新信息,会员可随时向俱乐部提出关于献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献血者俱乐部向社会宣传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并开展更多的人性化献血后服务,增强无偿献血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也体现出社会对无偿献血者的关心和爱护。

第二条会员约束

会员应当遵守志愿者俱乐部的章程,完成志愿者俱乐部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利用志愿者俱乐部或志愿者俱乐部会员的名义、标志从事或发表与志愿者俱乐部或志愿者俱乐部会员立场不相符的活动或言论。

利用志愿者俱乐部或者志愿者俱乐部会员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志愿者俱乐部志愿服务对象是全体无偿献血者、以及希望得到服务的人士。志愿者俱乐部、志愿者俱乐部会员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三条志愿者俱乐部志愿服务范围

1.宣传报道无偿献血、成分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

2.咨询无偿献血、成分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

3.指导献血和献血程序。

4.积极参加市市献血办公室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服务活动。

5.维护俱乐部和志愿者自身的形象,及时有效制止他人有损俱乐部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6.为献血者宣传、讲解、服务和维持献血秩序。

第四条志愿者俱乐部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需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志。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

第一条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无偿献血者队伍

第二条建立、健全俱乐部会员的档案制度;建立会员的招募、培训、指导、管理、监督和表彰制度,组织会员开展服务活动,并进行献血工作的宣传与交流。

志愿无偿献血是一种双向行为,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提高和完善自我,决不单项的施舍或奉献,在促进社会文明和构建和诣社会等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