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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和搞好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降低接待成本,提高接待水平,树立中心城市的形象,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工作的原则

公务接待工作本着“热情文明优质高效安全节俭”和“对口对等各负其责保证重点”的原则,做到严格审批,强化管理。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坚持接待标准,力戒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1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定点接待。各类接待活动要坚持统一管理定点接待的原则。四大班子的接待工作由政府接待处统筹安排,并在确定的接待场所进行接待,特殊情况下,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同意,可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2遵守廉政准则,严明接待纪律。各有关部门团体单位以及参与接待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超范围安排接待,不超标准安排食宿;坚持对等接待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陪餐人员和陪同车辆。各类接待活动根据检查督查调研考察的领导及团组的职级和团组的人数确定陪同人员和陪餐人数。

3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接待质量。各类接待活动都要遵循热情大方,周到细致,俭朴隆重的工作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接待工作质量,让客人满意,自觉维护区形象。

二接待范围

1国家领导人自治区级及国家各部委局领导,自治区各厅局领导来海检查调研工作的。

2市四大班子成员及市级或以上重要部门领导带队的综合性检查考核督查调研工作组。

3各相邻旗市及友好城市的领导。

4区四大班子领导邀请的其他重点客人。

5区属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机关)组织的业务工作检查以及考核督查工作团组;应区属各部门邀请,来我区开展项目洽谈经贸活动的领导及团体,确需接待的,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并根据需要,由区委政府领导同志陪同。接待处不为各科局及三级单位所邀请的客人提供接待服务。

三接待程序

1凡以区委政府或四大班子名义安排的接待活动,须先由四大班子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接待工作的副主任通知接待处(包括来宾级别陪同领导到达时间详细人数活动情况),接待处按要求实施接待活动。

2凡大型活动会议及接待规格较高时间较长内容较多的公务接待都要由四大班子办公室与接待处协商制订接待方案,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开展工作。

3接待处在安排好来宾具体活动日程的同时,要做好迎送礼仪宴请住宿洽谈会晤参观考察等服务工作。

4接待结束后,由参加接待工作领导的陪同人员(主任秘书等)确认消费项目并在消费单上签字。没有陪同人员时应提前与接待处沟通,由接待处负责审核签字。

5区委政府所属各部门确需由接待处负责接待的,需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由区委办政府办统一安排。

6各类接待活动结束后,需由接待部门办公室及时向接待处反馈。

四接待内容及标准

(一)餐饮接待内容及标准

1自治区级以上接待,迎送各安排一次宴会,其它情况均以工作餐标准安排。欢迎宴会时敬酒献哈达。派专人全程陪同,搞好服务。

2市级以下接待,原则上只安排宴请一次,其它情况均以工作餐标准安排。一般不安排敬酒,献哈达。

3参与接待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治安警卫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在接待活动中一律安排工作餐。

4宴会使用地方酒地方烟,体现地方特色。不上三级以上保护动物加工的菜肴,提倡用本地肉食品,水产品及土特产。

5自治区以上领导及市级主要领导检查工作时,区四大班子领导陪同,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宾人数的30%,各部门不派工作人员陪餐。

6其它宴请时,由区委办协调几大机关领导,派1—2名四大班子成员代表四大班子共同宴请。

7自治区市各相关部门来海检查调研验收工作,原则上不安排主要领导陪同,由分管领导陪同即可。

8宴会接待标准(含主食):

国家自治区以上级:1000元以下市级:600元以下

区(县)级:500元以下日常:350元以下

8人以下不整体安排餐单,由陪同领导按30元/人标准自行点菜。其他重要客人根据陪同领导情况酌情安排。

9接待过程中原则上每桌香烟不超过两盒,一律使用普通“”牌香烟。接待用酒一律为地产酒,可适当供给一定数量的果酒啤酒和地产饮料。

10宴会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加菜加烟加酒,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

11特殊接待需要临时确定接待标准的,应由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

(二)住宿接待内容及标准

1由国家自治区领导及自治区各厅局带队的综合性检查考核督查调研工作组,根据上级意见可由接待处安排住宿;自治区级以上领导安排套房,房间摆放鲜花水果矿泉水欢迎卡。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摆放水果欢迎卡。

2区四大班子邀请的宾客团组,招商引资项目考查团组,原则上来宾宿费客人自理,特殊情况由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自治区内外各类考察团组,旗(县)级以下领导,在海活动期间住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服务内容及标准

1会议室使用以政府大楼会议室为主。

2接待各类检查考核督查调研工作组及商务会谈,需宾馆会议室时,需经区有关领导批准。会议室以茶水为主,原则上不上矿泉水,不上水果。

3各类考察团组及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使用宾馆会议室费用自理。

4海区内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使用宾馆会议室,特殊情况使用宾馆会议室时,需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

(四)观摩参观

1工作观摩需由相关部门安排,区委政府领导审定方可实施。

2景点参观只限于区内景点,区内景点参观活动由四大班子办公室负责,持统一印制的景区接待单参观。

3接待过程中需要参观外地景点时,由区委政府分管接待工作的领导决定。其它团组参观费用自理。

4各类检查团组用车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其它团组观摩参观活动用车费用自理。

(五)纪念品

1公务接待和领导出访原则上不送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时,须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要以宣传区的纪念品或地方产品为主。

2向客人馈送纪念品,需提前通知接待处,确定赠送纪念品的性质及标准。

(六)其它

1自治区以上级接待及重要招商活动,席间可安排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

2特殊接待可在机场车站酒店门前安排展示民族风情的礼宾队服务,以营造氛围。

3原则上接待工作不安排洗浴娱乐等高消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区委政府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批准。

以上三项接待内容,接待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接待处。

五关于接待单位

1接待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至4家具备服务条件的宾馆作为主要接待场所,凡确定的定点接待场所,收费总体上应低于市场价格的20%以上,接待风格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和各店特色。

2接待处负责协调监督承担接待任务单位的服务工作。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接待水平,接待处要对各接待场所的总体接待工作进行定期测评,不符合接待标准将予以调整。

3各承担接待任务的接待场所要严格按接待处通知标准要求安排住宿用餐等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住房,不得向客人推荐接待标准以外的烟酒水菜点和其它物品。

4接待处应与定点接待的宾馆饭店及有关单位签订接待协议,防止铺张浪费,降低接待费用。

六接待经费拨付及结算

在参照近三年区委政府机关接待费开支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当年总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区财政局根据开支情况,按月拨付给接待处,由政府接待处负责按月与接待单位结算。

七接待要求

1所有接待活动要事先了解被接待客人的有关情况,确定我方迎送人员。

2参与接待的人员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地为来宾服务。接待少数民族客人,要充分尊重其风俗及生活习惯。

3接待工作中要积极宣传我区的建设成就风土人情,注意不要强迫客人饮酒,不要求客人入乡随俗。

4所有接待活动,接待处要建立规范的接待档案。

5接待活动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向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办公室报送接待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