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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机关作风察访核验方案

卫生系统机关作风察访核验方案

为有效推动全县卫生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全面好转。现就卫生系统察访核验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县卫生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股室、各医疗防保单位自觉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二、察访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防保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实施

察访核验工作在县卫生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四、察访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1、未落实按时上下班制度的;

2、全体工作人员离岗却未告知去向的;

3、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存在“横、冷、硬”问题的;

4、未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

5、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聊天、干私活、吃早餐等从事非办公事务的;

6、在公共场所打麻将的;

7、办公电脑安装有股票类,游戏类,网络视频,网络电视播放器,网上购物等软件和收藏,下载影视音乐、小说等与工作无关资料的;

8、会风会纪情况(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落实):会议期间睡觉、开小会、手机、频频外出打电话三次以上的;

9、执法过程中存在主体不合法,程序不规范行为的;

10、其他违纪违规现象。

五、察访方式方法

由县卫生局组织局机关有关人员或聘请本县各界人士,采取明察暗访、定期察与随机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模拟办事、录音录像、电话查询、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察访,每次明察暗访情况将记录在册。每四个月组织一次检查。

六、处理措施

1、建立通报制度。每次察访结束后,县卫生局将察访情况进行汇总,报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2、限期整改。要求在察访中出现问题的股室或单位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局机关效能办。在同一次察访中,同一单位出现2名以上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或在第二次察访中仍出现类似问题的单位,单位“一把手”在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作公开检查。

3、严格责任追究。对察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轻者由当事人单位按内部规章制度处理,严重者将依据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结果运用。对明查暗访中发现存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问题并被处理的,每发现一人次,对该单位机关作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中分别扣1分;对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实行降档处理;取消该单位县内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并被处理的个人,取消个人享受市、县目标管理考核奖和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学习、了解本方案所列的10类违反工作纪律情形,认真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推动全县卫生系统作风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