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业机关办公楼管理细则

林业机关办公楼管理细则

一、安全管理

1、机关门卫、机关值班人员(含森林公安及门卫)在岗期间,负责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2、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上班期间出入请随时锁紧门窗。

4、自行车一律存入自行车棚,摆放整齐。

5、下班时都要把文件、重要资料放入卷柜或抽屉里锁好。仔细检查,关闭所有水电设备开关及门窗(含防盗锁),包括科室内及所对走廊窗户。

6、相关的财务科室金库的库存现金要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不得超存。

7、下班后(晚21:00以前)、公休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准在办公楼内逗留,特殊情况,要事先向值班领导请示后,做好登记入内。非机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机关大楼。8、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机关,走廊楼内拐角、处不得堆放杂物。

二、办公秩序管理

1、办公室除按规定贴挂的图表外,不准贴挂其他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墙壁上随意张贴或订钉。

2、各科室的仓库或实验室及车库、食堂,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物品摆放整齐,保证安全。

3、机关一律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4、办公楼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吵闹。非紧急情况,不得在走廊内奔跑、喊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窜科室,在办公楼内从事玩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网上聊天等娱乐活动。

5、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按规定使用完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后,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三、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市林业局卫生管理制度》,各科室办公室及门口卫生要每天进行打扫,每月进行大清理,并进行检查。

2、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空地处,按规定摆放消防、卫生等设备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3、要自觉维护办公楼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往水池内倾倒茶叶水等杂物。

四、水电管理

1、节约用电,下班后各办公室一律息灯,切断电器设备电源。

2、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3、节约用水,用水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马桶冲水器是否回位。

五、公共财产使用管理

1、爱护公共财产,使用机关会议室前,要提前向办公室预约,使用时负责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损坏桌椅、电器,丢失茶杯、烟灰缸等物品。

2、使用复印机等公共财产时,经审核同意后,由负责人员引领复印,出现问题,请勿亲自动手操作。

3、本科室设备要按章操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统一维修。

4、需购买办公室设备、会议用材等时,经请示局长同意后,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私自在外欠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