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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局2014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区招商局2014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以开放的思想观和创新的工作模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招商项目质量为关键,继续巩固推进招商引资领导表率工程,紧紧围绕旅游产业升级、农业产业增效和工业产业集聚,强化招商意识、明确招商责任、改进招商方式、创优服务环境,一手抓存量扩张,一手抓增量引进,努力实现招商引资质与量的双突破,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区新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60个,引进内资32亿元,增长25%以上;引进境外资金实现2400万美元,增长20%左右。

三、主要措施

㈠突出招商重点,推进产业升级。

⒈突出重点产业招商。要立足旅游综合开发、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含基础设施)等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其中,工业主要以园区为平台,围绕产业集聚招商;旅游业主要以一湖四门为平台,围绕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升级招商;农业主要以农业生态观光园为平台,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招商。同时,加快推进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招商,力争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物流、总部经济等方面有实质性进展。

⒉突出重点区域招商。继续加大对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招商力度,高度重视深圳、萧山两个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在环渤海、京津唐以及东北等地区招商有新突破。适时选择大中城市组织召开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交流,巩固成果。

⒊突出重大项目招商。各乡镇、区直六大板块牵头部门要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一批牵动作用大、操作性强的重点项目对外招商,争取在引进世界和国内500强项目上有新突破。同时,要将外资的引进作为招商的重点,鼓励客商用外资投资,并督促现有外资项目增资扩股。

㈡改进招商方式,提升项目质量。

⒋推动专业招商。逐步推进全员招商向专业招商转变,组建成立工业和农业二支专业招商小组,开展两次深入重点区域开展产业招商活动。有条件的乡镇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开展专业招商活动。

⒌突出以商引商。逐步推进政府招商向企业招商转变,鼓励企业自主招商,对投资商引进的与本企业实力相当的项目,将给予重奖。

⒍适度整合现有项目。把招商项目质量摆在首位,重点引进符合全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强化对现有项目的整合,督促签约未开工、开工未投产的项目快落地、早投产,及时劝退切实无法落地、无法见效的项目,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㈢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对全区所有在谈未签约、签约未开工、开工未投产的项目将明确一位区领导具体联系,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招商项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⒏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对招商进展情况尤其是重点在谈项目要每周五专报、每月一通报,并不定期开展会商,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招商进展。

⒐完善招商项目预审制。明确环保、土地和城镇规划为预审重点,对未签约项目实行前置预审批。凡是未通过区政府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签约;预审通过后的项目,一律由区招商局代表区政府签约。

⒑实行招商项目落地通报制。对在谈项目一旦签约,即通报区直各职能部门,明确服务重点和要求,限时办结。

⒒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制。分解下达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乡镇考核以完成实绩和项目质量为主,区直单位实行以实绩、部门服务和基础工作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各项考评奖励和第十三个月工资挂钩,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不得评优,并暂缓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同时,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四、工作保障

㈠坚持领导带头。继续实行招商引资领导表率工程,坚持各级领导带头招商、招商部门全力招商、工业园区和乡镇主体招商、产业主管部门主力招商、其它部门主动招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重要客商亲自接待,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大项目亲自洽谈,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区领导、乡镇、园区和区直重点部门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一次,并实行向区委、区政府双月报告制度。

㈡全力保障经费。各地、各部门安排的招商经费要比上年有明显增加。区财政继续安排1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和区直有招商任务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招商,并确保比上年有明显增加。

㈢严格督查考核。实行招商引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核”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招商项目督办会和招商工作碰头会,协调解决招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和工业园区要坚持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区“两办”督查室对招商引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对重点招商项目专项督查,并严肃督办,切实优化环境,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