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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增产完成全年目标实施意见

粮食增产完成全年目标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全年405亿斤目标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就我县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今年粮食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米袋子”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励。县里已制定2011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详见附表),各地也要切实把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组和田间地块。特别是要完善粮食生产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进一步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加快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粮食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凝聚工作合力,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坚决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植树、挖鱼塘等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要把“单改双”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千方百计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今年3万亩单改双计划任务完成。要充分挖掘湖田山地潜力,要充分利用坡地、荒地等,扩大旱粮生产,特别要挖掘冬闲田潜力,大力发展马铃薯,提高复种指数,努力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

三、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提高单产为目标,按照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个统一”要求,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省定横路、澧溪2个乡镇水稻高产创建点,要确保有一个行政班子、一支专家队伍、一条技术路线、一套经营机制,精心组织,夯实举措,力求实效。进一步扩大高产创建示范范围,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力争粮食单产提高5公斤以上。

四、大力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深入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高产县”活动。国家已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投入,扩大农机产品补贴范围,向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向插秧、病虫害防治、烘干和深加工机械倾斜。各乡镇要结合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大力推广机耕、机插、机收等农机化服务,力争机耕率达到80%,机插秧应用率达到15%,机收率达到90%。积极扶持农机专业化作业队伍发展,加快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力争水稻农机化率达到50%。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与指导。大力推广超级稻,主推符合当地生态特点的高产优质水稻品种,办好水稻良种展示示范,保持全县水稻良种覆盖率98%。加大水稻双季抛秧、免耕等轻型栽培技术和超级稻配套集成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水稻种植新模式、新技术试验和示范。在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秸秆腐熟还田和绿肥扩种示范推广面积,积极推广农药减量和绿色防控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步伐,健全完善基层站功能,搭建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平台,及时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六、鼓励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性和季节性流转,加强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监管,协调承租双方利益关系,探索开展土地流转补贴试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种植,继续对规模经营的耕地进行整治改造提升,继续落实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政策。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创办合作社。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规模发展粮食生产,培育壮大粮食专业化生产新主体。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和种粮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积极打造有竞争力和地方特色的大米品牌,不断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努力提高粮食生产附加值。

七、建立健全农业防灾减灾预警应急机制。全面推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全县粮食因病虫害损失同比降低1个百分点。健全救灾水稻救灾种子储备制度,对气候异常年份因灾受损的贫困农户恢复生产免费发放种子。大力推行水稻政策性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农情调度、病虫监测预警、农田质量监测数字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保障服务能力。健全为农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和综合服务站建设,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扩大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加强人工增雨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

八、合力加强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进一步搞好化肥、农药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运和储备,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加强化肥、农药、柴油、种子储备、供需和价格监测,及时供求信息,加强调剂调运,推进产销衔接。农业、工商、质检、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在春耕、双抢等关键农时组织两次以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始终保持农资市场监管高压态势,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高毒农药等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主要农资产品抽检率达到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九、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县、乡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思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国家千亿斤增粮工程、现代农业标准粮田等项目资金,统一规划,连片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高产稳产基础。要切实做好灌渠清淤和排灌设施修理工作,确保做到洪能防、涝能排、旱能灌。

十、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尽快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安排补贴农民春耕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要改进补贴方式,严格补贴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按照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发放补贴,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省财政今年将提高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每亩提高7元,达到53.2元,提高早稻良种补贴标准,每亩增加5元,达到15元/亩。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点投资方向,积极谋划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项目资金支持。要积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搞好银企合作,加大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十一、切实强化粮食生产绩效考评。县里继续将粮食生产列入目标管理考评,各地也要将粮食生产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县里将组成督查考核组进行不定期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督查和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县里将予以表彰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参照省、市要求另行制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分析和把握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善于抓住有利机遇,切实把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和资金投入迅速放到加快发展粮食生产上来。要切实加大粮食生产宣传力度,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适用种植技术、种植模式,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为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