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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耳目”作用,促使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再创佳绩。根据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县委宣传部《关于下达2014年县外新闻宣传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我局2014年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深化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全覆盖常态化工作,不断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我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果,大力加强房地产业信息宣传工作,全面营造我局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加快推进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实现县房地产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局今年目标任务有:

1.全年需完成党报党刊任务100分(党报党刊即指市级以上媒体:。

2.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需完成中央两台及中央两网共1条;需在省两报两台一网(分别指日报、南昌日报、人民广播电视台、电视台和人民政府网)1条以上;需在南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视台、手机报共3条;在县内媒体每月至少完成稿件刊发2条以上。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3.全年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280条信息任务。

三、宣传工作要求

(一)重点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送”、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城北新区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来宣传我局新近推出的重要决策和重要举措,推进工作的创新思路,政治、经济、社会等有关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及建议,重要的社情民意、维稳动态等。

(二)突出宣传方向

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报送准确的信息到县委、县政府几大信息刊物及市级以上工作简报,要有坚持上大报、上头条的工作思路,狠抓影响大、份量重的重头稿件。朝着《南日报》、《日报》等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和《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等省级以上行业报刊千字以上通讯的专题报道方向努力,力争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和省级以上行业报刊用稿上有新突破。

(三)提高信息质量

上报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时效性强,文字表述清楚、措辞准确、用语得当、切入要点。稿件要正确把握党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推陈出新,善于在工作中提炼出有借鉴意义的经验。结合我局工作,从多角度看问题,探索发现新亮点、新成果、新做法,及时有效的把我局信息宣传报道出去。

四、严格工作机制

(一)建立高效信息队伍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宣传员为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联络员。信息宣传员的职责是负责浏览网页、报刊及其它新闻媒体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部门各类信息,并每月将部门的信息统计整理好报办公室进行汇总。信息宣传员要充分发挥宣传骨干作用,把信息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做好本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带领本部门职工完成全年信息宣传任务。

(二)形成紧密信息联系工作机制

加强与媒体记者、编辑的联系沟通,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信息宣传员要主动与媒体的记者建立牢固的伙伴关系,争取得到媒体记者的最大指导和支持,提高稿件新闻质量。局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媒体的相关信息,尤其阶段性的新闻报道倾向和定位,以便更快更好地捕捉信息,找到新闻亮点,并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进行通报,及时、有效地指导宣传。

(三)健全信息任务分解和考核奖惩工作机制

2014年我局信息任务分解按各部门、各单位职工人数进行分解(含城北新区、临时聘用人员)。办公室(含局“活动办”)每人完成3分,其他部门每人完成2分,信息宣传员每人完成5分宣传任务,经研究,将信息宣传列入今年年度绩效考核,部门未完成任务数(任务数是部门职工个人任务数的总和)按比例得分,负面报道扣10分,超额完成任务按部门超出分数每1分给予部门目标考核加0.1分,5分封顶,另规定:在市级、省级、国家党报党刊上刊登每一篇,除基本分外,另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分别给予部门加1分、2分、3分(综合减半计分),累计10分封顶。年终绩效考核分数由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核定。要求每季度对信息宣传用稿进行统计,并通报一次。

(四)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荐信息宣传工作,严格遵守信息宣传和信息报送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般性新闻稿件必须由分管领导把关后外发,500字以内新闻稿件(专指发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台稿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外发,500字以上新闻稿件(专指发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台稿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再报宣传部核审(由中心报道组组长初审,部领导审定)后外发。各部门所有外发的新闻稿件本部门必须存档备案(输出纸质稿件并有领导审核签名),对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失真而造成影响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还应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为便于审核、核对、管理,各部门凡是在报刊上或网络上刊登出的新闻报道必须7日内以电子版的形式(党报党刊要求以原件形式)报送到办公室指定邮箱备案并及时和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