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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普法宣传实施意见

司法局发展普法宣传实施意见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镇“四五”普法成效显著。通过“四五”普法的实施,全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继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定,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于建设“平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我镇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不断探索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方式。

4、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村、各有关单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5、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和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镇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宣传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学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群众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2、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3、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机关干部的执法为民意识,确保人民赋予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村级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协调、处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镇上下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大家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司法所要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弘扬法治文化。

四、对象和途径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公务员。公务员要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镇本级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预防腐败。

2、青少年。青少年要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镇成校、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不断拓展法制教育内容,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镇成校、工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的培训纲要。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4、农民。要让农民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基本途径: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各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学习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学活动。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法律进民企为重点,以创建“五好平安”企业为载体,以镇成校、工办为平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五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村、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有关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检查、年度考核等制度,保障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表彰和奖励工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大力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知识,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扩大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办、综治办等建设,适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为群众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要拓展阵地,创新载体。要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党校、成校、各中小学应加强对学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开展让学生把法带回家活动;各村、各企业应开辟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资料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镇有线广播的积极作用,将法制教育向农村延伸,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5、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按照省普法办提出的“县级人均经费不低于0.50元”的要求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确定我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逐年递增。各村、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镇司法所要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来推进我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对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村要及时予以表彰。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障规划的落实。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年,镇本级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镇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村、各单位相应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并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启动为契机,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扎实、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抽查,结合县里20*年开展的中期督查,提前进行自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全镇普法工作情况的综合、整理,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