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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加强都市管理工作意见

区政加强都市管理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长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打造沿海一流主城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城市管理中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管理缺位、督办不力等问题为突破口,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构建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舆论氛围有利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协调有序、通畅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合理界定部门管理职责,细化城市管理分项标准,严格落实管理内容,实现管理科学化、网格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2、坚持精细化管理的原则。按照“精益、精确、细致、严格”要求,改变以往随意化、经验型、粗放式管理模式和观念,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城市维护作业物业化的要求,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4、坚持人文化管理的原则。处理好管理与民生的关系,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度、舒适度。

5、坚持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密切沟通,无缝衔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改善城市容貌

1、环卫保洁管理。加大电瓶式、人工手推式清扫保洁车等车辆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小环卫工人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引入市场化保洁机制,通过在部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开招标保洁作业权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全区重点部位的环卫保洁市场化。严格制定并落实环卫保洁规范,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市容卫生整体水平。(城管局牵头负责)

2、绿化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主要干道、重点部位达到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注重植物修剪,强化植物造型、绿地模纹等日常修剪整理作业,促进绿化工作由“园林”向“园艺”的转变。积极探索园林养护新机制,建立城区绿化养护班组承包、对外招标等作业机制,提升养护管理工作效率及质量。加强林政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树木移植、砍伐及占用绿地审批程序。(园林局牵头负责)

3、工地围挡管理。坚持建筑施工工地围挡与城市环境形象相协调的原则,开展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围挡专项整治。按照城市景观标准对各类工地围挡进行规范化设置,对即将开工的强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对现有工地进行规范整治,严重与周边环境不符的提升档次,形成城市靓丽景观。(城管局牵头负责)

4、户外广告管理。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要求,统一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严格落实设置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管。逐步探索建立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市场化,在市区窗口部位和主要道路等显要位置,实行广告设置位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提高广告设置档次,增加透明度。以大街为试点,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LED屏设置样式及位置进行设计,并逐步向全区推广。(城管局牵头负责)

5、门前“五包”管理。严格落实“净、绿、亮、美、序”门前“五包”相关工作要求,签订责任书,督导门店履行承诺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对门店容貌、门前保洁、冬季清雪等,利用报纸、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表扬先进,曝光问题,不断提高门店自觉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同提升城市形象。(城管局牵头负责)

(二)规范城市秩序

6、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市场内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坚决避免市场外溢;严格控制早、夜市经营时间及范围。坚持大市场与小市场相结合、综合性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制定3—5年的市场建设规划,力争3年内彻底取缔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占道马路市场。探索市场建设融资新模式,逐年实施老旧市场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小区便民菜市场与蔬菜直销店建设工作。(为民市场建设经验责任公司牵头负责)

7、主次干道经营管理。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规范户外经营、摆摊设点行为。经过批准的临时占道摊点,要做到定点定时,规范经营。坚决清理取缔占道加工、修理、洗车等店外经营行为,保持市容整洁、秩序通畅。(城管局、市政处牵头负责)

8、棚亭设置管理。巩固棚亭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反弹,严禁审批新的临时棚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坚决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棚亭。对现有的邮政报刊亭要推陈出新,规范制式、规范地点、规范管理。对其他保留的棚亭,要科学选址,规范经营,不得突破原有数量。(规划分局、城管局牵头负责)

(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9、拆除临违建筑。继续保持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高压态势,对已经形成的违法违章建筑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整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临街“住改商”查处整治力度,严格门店装修、装饰审批程序,不断改善临街秩序。(拆违办、规划分局、城管局、房产局牵头负责)

10、土地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占用耕地的非法建设行为,巩固非法占地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及行政主要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发生。(国土分局、各镇、园区牵头负责)

11、运输遗撒管理。建立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秩序,实行处置保证金制度和运输核准制度,切实提高渣土运输效率与质量。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出工地前运输车辆保洁到位;强化运输途中管理,落实运输车辆GPS定位及加盖(覆盖)防尘、防遗撒措施;加强建筑渣土填埋场(点)建设与管理,保障建筑渣土及时妥善处置。加强执法监察,严管进出城市区车辆,全面加强小门店、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零散运输车辆管理。(城管局牵头负责)

12、非法小广告治理。推行完善市场化治理模式,对现有招标管理的全区44条主次干道加强日常监管考核,确保管理到位。逐步探索管理范围向街巷路、居民小区延伸,实现非法小广告治理全覆盖。(城调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基础管理

13、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制定市政、环卫设施专业养护标准,加强对人行道路、过街天桥、雨水设施以及公厕、垃圾转运站等日常养护管理,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利用效率。严格道路挖掘、修复审批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实行公安、市政、城管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偷盗井盖、破坏环卫设施等犯罪行为,保障市民安全。(市政处、城管局牵头负责)

14、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借力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工程,制定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组建社区服务中心,实现自管自用。注重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通过政府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激活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逐步实现建成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房产局、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

15、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的模式,本着“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加快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进程,实现村清扫、镇收集、区处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强城乡结合部垃圾日常管理,做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同时对清理后的区域进行卫生消杀,实现城乡环卫一体管理。(城调中心、卫生局牵头负责)

16、村镇建筑工程管理。认真落实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村、镇相关工程建设责任人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注重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管与法律宣传,全面加强对村镇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队伍。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工委,负责全面的协调调度、督导考核。各镇、园区、街道、太阳城管委会、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高规格的管理机构,调整组织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目前没有相应组织机构或人员力量不足的单位、部门,更要通过内部调整充实,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法管理。在此基础上,部门、单位之间要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交流与沟通,有效组织本辖区综合管理工作,及时协商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协调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对于露天烧烤、住宅底改商、非法建设等多部门共管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推诿,不扯皮,齐抓共管,实现城市有效管理。

(三)制定规范,科学考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研究力度,对相关工作制定详细的管理标准及规范,并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完善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督查考评机制,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城市管理工作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科学制定城市管理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建立年度重大城市管理任务、重要项目目标督导考核和现场随机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四)加大投入,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三级城市管理财力支撑体系和投入增长机制。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不断在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垃圾收运处理、队伍装备、人员经费等方面适度稳定增加投入,使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区财政要多方筹措资金,重点保证市场规范管理、小区物业管理、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处理等重点工作资金投入。镇、街道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通过多种服务盈利补充管理经费不足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小广告治理等管理市场化,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其中,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局面,减轻政府负担。

(五)加强引导,提升素质。一方面要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谋划建立城市管理协会,组织开展“港城因你而精彩”、“中小学生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建设和谐城市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