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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意见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强本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为聚贤镇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分解落实本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党委议事决策、民生政策落实、三公经费管理、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项目的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勤廉高效、积极奉献、群众满意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使每一名干部进一步树立并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起爱岗敬业、廉洁行政、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理念,做到警钟常鸣,不断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宗旨教育活动,倡导“爱岗敬业,廉洁从政”理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和纪律观念。

三是突出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教育。按照区纪委分类分层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要求,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涉及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办公物品采纳等作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对象。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上岗前廉政谈话、上岗后廉政培训工作。多形式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

2.坚持完善机制和强化监督不动摇,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根据区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任务分解方案》等上级文件要求,强化工作监督。2015年度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八项规定”等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对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在节俭办会、办文、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方面要发挥好监督职能。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和我镇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禁止公款私存或设置小金库,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和使用,发挥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全镇各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对必须公开招投标的所有项目,一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四是加强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对全镇干部推荐、培养、考察、公示、任免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及时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警示教育谈话。

五是加强全镇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审计法》,严格财务各项制度,加强镇村干部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六是加强对机关和村级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和述廉制度,抓好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等问题的承诺。

七是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对全镇中心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重点工作、发展党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应公开事项进行监督。

3.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与广大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的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服务窗口的行政,依法行政,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做好“12345”热线回复办理工作,架起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是抓好“导办员”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党务、政务公平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强迫和变相强迫收费。

四是积极督查民生惠民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各种扶贫惠民工程。加强农村低保、五保、扶贫、计划生育“三结合”、残疾人帮扶、移民等政策落实监督,严禁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健全各类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四、加强领导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镇党委负主体责任,镇纪委负责监督责任,把本意见与全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把主要工作目标和序时进度分解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时向区纪委报告工作进展,重大事项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及时上报。工作中,邀请区纪委有关领导到我镇进行工作指导,同时虚心向其他部门学习,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严肃责任追究,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村(社区)如有工作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问题突出且不能及时纠正或有效解决的,镇纪委将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构成违纪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