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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发改委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努力实现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总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四城建设”和“十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领跑、争先苏南”及现代化建设中打造发展升级版上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2014年我委绩效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

全年工作目标分为两大类:

1.各科室重点工作。主要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市发改委、经信委下达的考核目标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委党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的项目、科室主要职能等方面。

2.全委综合性目标。主要为党建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三争一创、“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文明机关创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人讲坛、党员讲堂、信息与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

二、计分办法

目标管理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总分为100分,并视情予以加、扣分,考核为科室和个人分别计分。

1.全委综合性目标:总分30分,分别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争一创、“双让”活动、党员讲堂,信息与宣传、调查研究,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督办,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集体活动等。

2.科室重点工作:总分46分。凡我市政府、市发改委、经信委下达的考核指标根据职能,分解到相关科室,列入本科室重点工作,并分工明确,细化责任到人,考核落实到人。

3.日常工作:总分24分。各科室根据职能,将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人,科室和分管领导每季进行点评、打分,每季度底至下个月10日前交办公室备案汇总(见附表4),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附加分:总分15分,单项加分不超过5分(见附表1)

5.附扣分:总分15分,单项扣分不超过5分(见附表1)

6.测评分:年终由全委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得分排前三位的科室各加2分,测评分按30%权重纳入委先进科室评选。

7.个人考核主要根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时效、工作态度及考勤、参加集体活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

为切实抓好考核工作。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规划科、综合科、经信科、监察室等科室人员为考核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中经济指标由规划科提供为准;日常工作、遵章守纪、集体活动等的考核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四城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及调研工作考核由经信科负责。

根据科室和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市政府绩效考核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管领导的考核得分为分管科室的平均分。同时,百分考核计分权重的40%纳入委先进科室评选,百分考核得分最后3名的科室,违反勤政廉政纪律、作风建设规定被查实的,不得参加委先进科室的评选,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争取资金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奖金档次按年度总体完成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