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开展慈善集中募集活动意见

开展慈善集中募集活动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郭党办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本乡开展年慈善集中募集活动。

今年五、六月份为支援汶川地震灾害,我乡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全乡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自觉参与、踊跃捐款、共同演绎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爱心大释放,累计捐款100余万元。按照区委85号文件精神,不再开展大规模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但为了更好地延续大爱精神,继续救助乡内贫困群体,持续发展我乡慈善事业,而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慈善募集活动是必要的,现根据我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集中募集活动是救助本乡贫困群体的需要。

目前全乡尚有低保户148户?残疾人630余人,在乡革命老同志33人,在乡复退军人327人,60岁以上老年人1800余人,患重大病疾病和不治之症,据不完全统计有92人,贫困大中小学生87名,乡政府近二年来用于助贫、助医、助学、助孤、助老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其中慈善募集资金支付30余万元,因病因祸致贫、返贫的困难家庭逐年增多,他们在得到政府为主的社会资助的同时,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救助,而这种社会救助需要实力来支撑,需要慈善募集作后盾。

二、集中募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1、行政村仍按去年基数不变进行募集。采用多募集多返还,少募集少返还,不募集不返还的原则,返还资金由去年50%增加至60%。

2、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按经营现状本着"行善积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自愿募集,不下达指标任务。500万元以下

企业由村募集。

3、在乡区域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不论多少,自觉、自原参与募集,奉献一点爱心。

4、乡对上规模效益较好企业,新建扩大"留本冠名基金"和定向

救助基金一到二家。行善积德,回报社会。

5、募集时间9月20日到10月20日。各村、企业、事业单位把募集的善款于10月20日前上缴到乡财政所,开具统一发票。所有单位把募集善款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乡募集善款汇总后,上缴区慈善总会,统一登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6、加强领导。这次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从实际出发,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有序地、有重点地进行,一气呵成。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善人善事,宣传慈善救助的社会成效,营造上下联动,重在参与的氛围,为实现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文明爱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