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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意见

城镇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重点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重点是街道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乱象。

(一)市容市貌整治

1、开展流动设摊整治。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背街小巷规范、不脏不乱”和“堵疏结合”的原则,规范早市、夜市、各类疏导点管理;取缔马路市场,整治夜间大排档、烧烤摊点群,查处占道随意摆摊设点的行为。

2、开展出店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等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道路两侧超市、店铺出店经营、占道堆物、占道装修等行为,重点查处汽车、摩托车修理店、装璜清洗店占道作业行为。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铝合金加工店的检查整改,实现街面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

3、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对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招牌)进行逐块排查,对未按要求设置的要责令整改,对陈旧、破损、断字、缺亮的要通知业主及时予以更换。严格查处乱设临时性户外广告、横幅,在建(构)筑物外墙及市政公用等设施上乱贴、乱写、乱画以及在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4、开展工程渣土整治。在街道管辖范围内开展以违法运输、随意倾倒、偷倒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

6、规范各类车辆停放。加强停车管理,确保机、非分离,车停线内首尾一致。重点规范菜市场、超市、店铺前的车辆停放秩序。加大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7、开展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治。按照卫生保洁“无缝"覆盖的要求,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除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切实整治卫生死角,改善城镇形象,提升城镇品位。

(二)工地河道整治

1、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管理。对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设置封闭围栏,硬化出入口场地,配备排水设施、沉淀设施和车辆冲洗设施,避免造成工地出入口污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尘土飞扬或乱扔废弃物、杂物的现象;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2、规范临时挖掘或占用城镇道路管理。从严控制挖掘或占用城镇道路的行为。占用城镇道路进行施工的要做好围护工作,坚决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挖掘或占用道路的行为,以及乱堆乱放、不按规定设置围护栏和标志等行为。

3、加强河道设施管理。做好河道基础设施的养护;及时清除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河道边垃圾,确保河道清洁卫生;拆除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加强河道排污口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

4、加强市政绿化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的人行道板、窨井盖等市政设施,提高道路完好率。加强对道路两侧花坛、绿地、行道树、绿化隔离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和废弃物,全面提升绿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市场环境整治

1、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配足垃圾容器,安排专人进行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市场内部摊位摆放有序,取缔市场周边无证摊点,疏通市场内外的消防通道,确保环境整洁、经营有序、进出畅通。

2、开展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废品收购站点要布局合理,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不符合场所、设备、管理等方面要求的废品收购站点要逐步予以清理。取缔违法废品收购站点。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控违拆违整治

围绕“100%拆除新建违法建筑,积极拆除历年违法建筑”这一目标。坚决拆除市政工程建设、河道和村庄整治等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有效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拆除国土卫片执法中的违法建筑。

(五)行车秩序整治

加大对重点交通节点区域的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非机动车占道行驶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二、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学习贯彻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印发《靖江街道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根据整治内容和要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摸底、扣清底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形成街道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改变城镇面貌。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分领域专题听取各项整治工作进展汇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对“百日行动”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进行职责分工效能监察。

(二)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科:负责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城镇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养护。市容中心:负责公共区域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做好责任区范围内的保洁、垃圾收运工作;做好市容市貌和工程渣土整治;负责查处职责范围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城建监察中队:按照“100%拆除新建违法建筑,积极拆除历年违法建筑”这一目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遏制各类违法建筑的发生。

2、综合民政科: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强化执法支撑;依法查处制办假证窝点;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所属交通标志、隔离栏(墩)、警示牌、消防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洁维护;查处车行道违法停车等行为。

3、经济管理和劳动保障科:负责餐饮、娱乐等服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保审批项目监管。依法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

4、社会事务科:做好城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查处经营非法音像、书籍制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性文艺演出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农业科:做好河道基础设施的养护;及时清除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河道边垃圾,确保河道清洁卫生;加强河道排污口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

6、村、社区:加强对村、社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管理;组织开展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开展除“四害"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打造“最清洁城乡”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文明幸福萧山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倪世英同志任组长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职能单位要制订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和区域、工作标准和责任、完成时限和目标;要切实组织好方案的实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整治效果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此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职能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在整治中要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窗、横幅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确保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巩固提高,落实长效

各职能单位和村、社区要以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强化城镇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依法管理、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多行业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城镇管理新格局,切实巩固环境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