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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种植业持续发展意见

加快种植业持续发展意见

区直各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和总体要求,现就我区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实施规模化种植养殖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构建现代农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围绕小杂粮、经济林、优质果品、肉牛、笨鸡、猪和休闲旅游观光等产业,在高速公路以东沿山地区及孟家井一带,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业示范基地,积极构建高效规模化特色农业板块。同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个人、企业与我区的特色种植养殖业联营,努力实现市场、人才、产业化组织、农产品基地及农户的对接和互赢,做大特色农业品牌。

三、加快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鼓励支持个人、集体、社会团体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协会和联合体等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着力支持打造一批种植养殖业名牌,以品牌效应促进其实现规模化发展。要建立和健全特色种植养殖业供求信息交流平台和网络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通过利益联接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和产品回收网络。

(二)抓好特色种植养殖业基地建设。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引导特色种植养殖业向基地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科学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业生产基地。着力培育小米、豆类、荞麦等小杂粮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笨鸡、肉牛、猪等畜禽养殖基地,积极做好以优质果品为重点的经济林结构调整,通过更新品种,扩大规模,增加其效益。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具备优势条件的种植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引导其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大力发展绿色产品生产。同时,要把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与城市农业、观光农业结合起来,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稳定增收。

(三)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要建立促进特色种植养殖业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对规模化种植养殖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禽圈舍、良种繁育、种苗基地、科技示范园、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建设给予资金补贴。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对直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户,以妇女为主的农民经济实体和计划生育户其所需投资优先列入扶持计划。要充分发挥政府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向特色种植养殖业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增加对特色种植养殖的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真正实现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科技服务。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鼓励他们深入到农村开展科技承包、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同农科院等科研院校的联系,重点解决种植养殖业发展中品种的引进、繁殖和推广,品种更新换代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农业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经济作物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加强对农民的先进适用科技的培训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聘请农业专家、龙头企业和专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原则,重点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炭疽、布鲁氏杆菌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和免疫办法,加大动物重大疫病免疫工作的力度,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在引种、饲养、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协助养殖业主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净化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建立发展特色种植养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特色种植养殖业中涉及规划、土地等方面的问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职能,从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项目,严格报批程序,坚决杜绝以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为名挤占耕地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