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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加强道路建设规范意见

农村加强道路建设规范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年,在全区上下的一致努力下,公路建设成效显著,全区共建成通村水泥路42条129.38公里,砂石路14条38.3公里,通达工程1条10公里。完成交通建设总投资4414.4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1940.7万元,市上补助资金255.96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02.69万元,各方捐款、集资、投工投劳等累计1815.05万元。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区97%的行政村已通上了水泥路,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继续拓展乡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广度,从根本上改变广大农村村容村貌,使全区的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就年农村道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清思路,正确认识农村道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在全面加快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村域道路建设,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部门、乡镇、行政村要明确各自在村域道路建设发展问题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搞好统筹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强配合服务,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交通的基础性、公益性作用,努力构建便捷、舒适、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和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决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紧扣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立足点,以大力改善广大农村,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自愿、全民参与”的建设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以加快通村水泥路建设为基础,以加快村域道路建设为拓展和延伸,大干快上,加强管理,全面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步伐,实现我区农村道路建设新突破。

(三)实施范围:

(1)通村水泥路:按照省上要求,未通水泥路的行政村,要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大干快上,全区今年建设通村水泥路53.1公里(详见附表1),到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全部通上水泥路。通村水泥路建设标准不变、后山区村补助标准适当增加。

(2)村域道路:启动村域道路建设,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示范村);“一村一品”示范村;扶贫开发重点村。修建村域道路必须在村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群众积极性高,自愿筹资筹劳的前提下。今年计划建设村域道路49公里(详见附表2),使全区农村公路发展水平跻身全市前列,农村交通面貌明显改观。

二、明确目标,科学制定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和标准

(一)年投资目标:全年计划完成农村道路建设总投资2328万元,其中,通村水泥路建设投资1593万元,村域道路建设投资735万元。

(二)村级、村域道路建设定义:

(1)村级道路是指按照省上要求和标准实施的通村水泥路,坚持“一村一路”和“转弯不回头,直行不分叉”的定义,是由乡镇政府或主干路通往村委会、学校或最大的一个自然村的道路。

(2)村域道路包括村域内主干路和宅户门前路两类。其中,村域内主干路是指连接各行政村与行政村,自然村与自然村,组与组,行政村通自然村、组之间的道路。宅户门前路是指农村村民户住宅前的道路。

(三)村级、村域道路建设标准:

(1)村级道路:

路基:密实;边坡稳定;坡度平缓顺畅;宽度不低于6米。

基层:坚持“不见水泥就见石灰”的原则,必须是灰土碎石类基层或水泥稳定类基层;石灰不低于30%,砂石不低于40%;压实后必须板结成块状;厚度不低于15厘米,宽度不低于5米。

路面:必须是水泥混凝土路面,砼配合比标号不得低于C30,路面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0MPa;厚度不低于18厘米,宽度不低于4.5米。

(2)村域道路:

路基:密实;边坡稳定;坡度平缓顺畅;宽度不低于4.5米。

基层:必须是石灰稳定类基层或砂砾类垫层;石灰不低于30%,砂砾不低于40%;压实后必须板结成块状;厚度不低于15厘米,宽度不低于4米。

路面:必须是水泥混凝土路面,砼配合比标号不得低于C25,路面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3.0MPa;厚度不低于18厘米,宽度不低于3.5米。

三、明确职责,确保农村道路工程建设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渭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万民副区长任组长,区交通局及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农村道路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道路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金护林同志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区上下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共同建好农村道路。区交通局作为农村道路建设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计划、协调、管理、指导、服务、验收和质量把关工作,重点把好设计关、招投标关、原材料关、技术关、验收关,要给建设路段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等支持,确保列一条路、建一条路、成一条路。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道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逐路段层层落实任务,将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人;要积极动员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如期完成。各受益村要想方设法落实自筹资金,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建设。

(三)严格控制程序。

(1)严格控制计划审批。村级和村域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项目计划的审批要坚持自上而下的原则,要尊重群众意愿,不修群众不想修,群众不愿修的路。

(2)严格把好质量关口。从路基到基层、路面建设,严格按照村级、村域道路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实施,上一工序不合格的坚决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层工程建成后未经交通局验收审批不得进行路面施工。要严格把好工程建设主要关口,如原材料质量、水泥用量等主要质量控制指标。严格项目招投标制,严禁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坚决制止村组不顾质量自行组织村民施工。工程验收时要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坚决杜绝仅凭个人眼观来确定工程质量。

(3)全面落实质量责任。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村委会主任对本村公路建设质量负全责。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工程质量督查,坚持经常下工地检查质量问题,做到每周不少于2次;监理单位和村干部必须跟班作业,监理和村组干部不在现场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好企业质量自检、互检和分项工程交验工作,并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社会各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形成“政府督导、村组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的道路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对在工程建设中因个人失职造成损失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广开思路,多渠道筹集农村道路建设资金

农村道路建设点多、面广、线长,投资规模大、任务重,全区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群众集资、项目捆绑、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一是提高通村水泥路的补助标准:省上每公里补助15万元;市上每公里补助2万元;区上对新修的路面宽度超过4.5米的每公里补助3万元,对后山区村新修的路面宽度超过4.5米的每公里补助4.5万元。二是今年区政府对村域道路实行“以奖代补”的优惠政策:对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新建的村域内主干路宽度在3.5米以上的区财政每公里补助3万元,对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新建的宅户门前路宽度在3米以上的区财政每公里补助2万元。各受益村要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动员在外工作人员和沿路单位、企业捐款捐物,支持村域道路建设,并通过立功德碑、道路冠名等方式大力宣传捐助单位和个人的功绩。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责任,加大项目包抓力度

为了推动全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通村水泥路建设继续实行“乡镇负责、村组主建、部门包抓、目标管理”的建设体制。对年实施的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逐一安排区级包抓部门(详见附表1)联村共建。各包抓部门要切实负起包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科学设计线型,保证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扶持项目建设资金、技术,切实从财力上予以支援;增强包抓服务意识,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包抓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六、加强管护,确保农村道路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养护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受益村要充分认识养护管理工作在农村道路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管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机制,加强公路养护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行政村要设道路管理员,专人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强化路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治路,建立乡规民约,把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坚决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道路的行为。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道路的路产、路权,保障村域道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七、严格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区政府将各乡镇通村水泥路和村域道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核各乡镇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工程质量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