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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中小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融资成本提高等问题更加突出,受银行信贷增速放缓影响,民间融资活跃,利率提高,金融环境和秩序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密切银企合作,加强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工作

当前,我县中小企业一方面面临多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同时又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生产经营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目前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牢固树立帮扶企业就是帮助自身的观点,要有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同发展的信心和理念。积极开展银行系统“进企业、送服务”活动,主动深入企业,分析企业面临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出点子、寻对策,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要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提升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确保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但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想方设法及时满足;对于特殊企业资金状况出现暂时性风险的,县内贷款银行要根据县政府金融协调小组意见,不得擅自抽贷、压贷,在具备保证条件前提下,做好续贷工作。

二、合理定价,减轻企业财务成本

各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综合考虑中小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信用状况、盈利水平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在自身权限范围内,降低利率水平,让利于企业。严格禁止对企业审核、审批和发放贷款时随意收取“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各种费用。坚决禁止强制要求借款企业将一定比例贷款资金返存贷款银行、强制要求企业贷款时搭售理财产品和搭售保险等行为。

三、公平竞争,规范存款组织行为

各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县人民银行会议纪要[]1号精神,严格禁止月末、季末、年末和节假日存款积分倍数计算,严格禁止在组织存款时实行“贴水”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正常有序的同业竞争环境。要进一步改善窗口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窗口排长队现象;要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丰富金融服务内容,提高同业竞争能力。

四、规范服务,严禁信贷业务不正常现象发生

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积极探索试行标准化、流水线式的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建立独立的小企业信贷审批和风险定价机制,提升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方式和途径,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精细化。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个人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批和发放相关制度,禁止中介机构代办个人信贷业务优先行为,严禁银行信贷从业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不正常的利益关系。

五、加强管理,防止信贷资金流向非实体经济领域

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内部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严格信贷审批和贷后跟踪管理,强化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合规性管理,确保企业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领域,严格防止部分中小企业将信贷资金用于虚拟经济投资或通过不同渠道直接或间接进行民间借贷。要通过反洗钱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客户、大额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监测。要通过对中介机构资金流向和民间借贷的监测分析,及时进行预警,切实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人民银行要开展重点信贷资金流向检查监督,加强引导和管理,使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六、开展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金融行为

各银行机构要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客户,通过调研,了解信息,宣传政策,改正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对稳健货币政策和已出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的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和形成合理的政策预期,为全面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减少金融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