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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镇域产业建设意见

县政镇域产业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镇域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特色产业为基础,大力实施科技先导、品牌带动、龙头拉动战略,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镇和产业集群,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与目标

(一)特色产业镇。到“十二五”末,县级特色产业镇达到5个,发展省级特色产业镇达到1个。全县半数以上乡镇(街道)分别有1至2个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特色产业。

(二)产业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末,拥有省级标准的市级产业集群2个。

(三)品牌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省级标准以上的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分别要有省级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个以上。

(四)服务平台。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建立为特色产业开展研发、检测、人才培训、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新技术推广等共性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10个以上。

三、规划与布局

依托现有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我县精品钢板、农机配件机电机械、新能源等产业,自然基础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抓好下列特色产业功能区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导向,为镇域特色产业集约发展创造条件。

(一)精品钢板加工业。支持以县工业园区和烟庄街道办事处为中心,以冠洲集团、东鼎轧钢、中天复合材料、港海薄板、众冠钢板等企业为龙头,建设冶金板材加工区。重点支持以高强度汽车冷轧板、超厚和超薄镀锌板、漆粉喷涂板、镀锡板等高性能、高档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推动整个产业向高强度、超深冲汽车板、家电板、镀锡板等高端产品提升,向建筑装饰材料、钢板制品、钢制家具等终端产品延伸。

(二)纺织及棉花加工业。支持以崇文街道、范寨乡、柳林镇、贾镇、定远寨乡为中心,以冠星纺织、忠信棉业、永信纺织、冠鑫纺织为龙头,建设棉纺织加工区。重点支持高支混纺纱、高档服装面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向高层次、高附加值转型,增强产品、产业竞争力,加快突破染整环节,重点支持以印染为主体的企业发展。

(三)轴承及轴承配件加工业。支持以清水镇为中心,规划建设包括北陶镇、清水镇、甘官屯乡、柳林镇、万善乡、店子镇在内的轴承及配件的生产加工区,加工区内按照产业链配套分工,搞好轴承及配件的生产加工,支持企业向精密轴承总成方向发展。

(四)农机配件加工业。支持以贾镇为中心,以犀牛工程机械、双力农用车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农机及农机配件加工区。

(五)密度板及木材深加工业。支持以清泉街道、崇文街道、烟庄街道、梁堂乡为中心,以新瑞木业为龙头建设密度板加工区。

(六)交通设施加工业。支持以烟庄街道为中心,以通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通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交通设施加工区。

四、政策与措施

(一)抓好发展规划。由发改、经信、民营等部门,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和重点骨干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加强调查研究,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要求,研究制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进一步理清我县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并将任务目标分解细化到各个阶段,使产业集群发展真正有章可循。

(二)加大高效投入。把转方式、调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激发内力新上一批、战略合作共建一批、优化结构改造一批,每年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发展质量的大项目,集中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主导产业集群提速增效、优化升级。

(三)强化载体建设。在生产力布局上,举全县之力,在“三路”(邯济铁路、济聊馆高速公路、309国道)沿线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县工业园和定远寨、东古城两个工业聚集区,统筹规划路、水、电、气、暖、通讯、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及金融网点、商业网点、邮政网点、居住社区、学校幼儿园、公共绿地等服务设施。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区,加强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亮化、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提高吸纳聚集能力,创建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在工业园区,规划不同的功能的产业集聚区。

(四)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上级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助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把县财政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由资金规模1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财政拨款、费用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对有关企业和项目予以扶持。鼓励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实施创业投资、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升级、科技创新,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过桥资金”,并对中小融资担保企业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或资本注入等方式给予扶持。

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建立贷款担保联合体,银行部门应优先予以办理贷款手续。

三是实施中小企业培植工程。筛选50户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中小企业进行培植,助推工程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对上级安排我县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高新技术产业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优先安排工程企业。达到上级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省、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

(五)支持技术创新。鼓励社会各界创办和投资科技型、循环经济型、综合利用型项目。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其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国家或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建立自主品牌,争创各级名牌和驰(著)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获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称号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优化发展环境。清理和整顿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按照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认真推行“一单通”和项目制,切实减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涉企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八)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产业集群,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对跨乡镇的产业集群,由经信、民营等部门牵头,具体负责整个集群的规划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引导产业集群科学发展。建立产业集群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把握产业集群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